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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支付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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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支付标准如下

1、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三级医院平产3300元,剖宫产4300元;二级医院平产2500元,剖宫产3500元;一级医院平产2000元,剖宫产3000元。如有产中并发症,在以上支付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500元。

2、产前检查、人流(门诊)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500元,人流(住院)支付标准为800元。三级医院引产支付标准2000元;一、二级医院引产支付标准1500元。上环、取环支付标准300元,男女结扎支付标准2000元。

株洲上环、取环、人流、引产生育医疗费用减免程序

在职女职工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株洲市内生育保险协议定点医院做手术,医疗费用按在医院直接减免。

株洲妊娠并发症住院费用减免程序

怀孕满20周,办了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备案手续的女职工,因妊娠并发症、合并症等需住院的,直接去市内定点医院办理住院,费用在医院按直接减免。

妊娠并发症、合并症范围:

1、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2、前置胎盘

3、多胎妊娠

4、妊娠胆汁瘀滞症

5、先兆早产

6、胎膜早破

7、胎儿宫内生长滞缓

8、母婴血型不合(溶血症)

9、羊水异常

10、妊娠合并心内科(糖尿病、心脏病)

11、妊娠合并外科病(阑尾炎、急腹症)

12、先心病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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