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句指懂得并使用字词,按照一定的句法规则造出字词通顺、意思完整、符合逻辑的句子。依据现代语文学科特征,可延伸为写段、作文的基础,是学生写好作文的基本功。造句来源清俞樾 《春在堂随笔》卷八:“其用意,其造句,均以纤巧胜。” 夏丏尊叶圣陶《文心雕龙》 四:“造句也共同斟酌,由 乐华 用铅笔记录下来。”
下面为您提供关于【公函造句】内容,供您参考。
1、小兄莫急,老夫当然相信你的人品啦,只是你前些日子的那番话朝廷必会再下公函来垂问与我,小兄既然能认识到此中利害关系,想必也以是想好了。
2、昨日是整改期限,记者走访发现,该停车场不但没有停止营业,街道此前发出的盖有公章的公函,已被恶意撕走。
3、而且“同城”与“异地”很难划分,正像“公函”与“私函”难以划分一样。
4、哈里这个人非常守旧,至今仍然用普通写法写所有的公函。
5、元老们就交给他们一封给各地官吏的公函,以便护送他们平安回到犹太地方。
6、上网曝光发公函假戏真唱骗群众。
7、这些公函措词不当、格式混乱、内容偏执、编号有误、印章不对、显系假冒,遂转交机关立案侦查。
8、她拿掉公函上的带子,拆开信封,手在颤抖。
9、教育部日前下发公函,正式批准南通紫琅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南通理工学院”,并于昨日揭牌。
10、哈里这个人非常守旧,至今还是用普通写法写所有的公函。
11、韩国体育会将在征求金妍儿本人的同意后,与韩国冰联一同向发去公函,要求彻查索契冬奥会花滑比赛裁判组,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有关裁判公正性的争议。
12、写公函时要小心选字。
13、起草,打印,发送各类公函,信件,传真。
14、财政部曾派一专员持公函来西北总部见我,并出示孔庸之致我的私函,请我帮忙此人到“匪区”去调查经济状况。
15、哎呀,你太好了。那你能帮我查查今天的公函,顺便签收邮件吗?
16、旅游卫视内部也是议论纷纷,但任职公函至今未发,大多数人只是耳闻得知。
17、无一不代表了监督地方工作的正确方向,与其说石门县公函骂了记者,还不如说是公器私用,根本不具备从业资格。
18、没说,太太。信是从城里寄来的,只是一封公函。
19、郑永俊暗骂黄楷老奸巨猾,推口道“在下一介捕吏,位卑职低,哪里知道朝廷公卿的意图?既然是议发给监司大人的公函,大人遵命照办就是,何必问我?”。
20、你们给我们来的公函,说我们图谋不轨,我们此行纯为爱国而来,绝无越轨行为。
21、钱老的材料不易到手,写信发公函都杳如黄鹤。
22、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柯震东经纪公司的老板柴智屏、公司总经理吕小佳在内地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出境,还曝光了的相关公函。
句子是语言运用的基本单位,它由词或词组构成,能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如告诉别人一件事,提出一个问题,表示要求或制止,表示某种感慨。它的句尾应该用上句号、问号或感叹号。造句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在分析并理解词义的基础上加以说明。如用“瞻仰”造句,可以这样造:“我站在广场上瞻仰烈士纪念碑。”因为“瞻仰”是怀着敬意抬头向上看。
二、用形容词造句,可以对人物的动作、神态或事物的形状进行具体的描写。如用“鸦雀无声”造句:“教室里鸦雀无声,再也没有人说笑嬉闹,再也没有人随意走动,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了。”这就把“鸦雀无声”写具体了。
三、有的形容词造句可以用一对反义词或用褒义词贬义词的组合来进行,强烈的对比能起到较好的表达作用。如用“光荣”造句:“讲卫生是光荣的,不讲卫生是可耻的。”用“光荣”与“可耻”作对比,强调了讲卫生是一种美德。
四、用比拟词造句,可以借助联想、想象使句子生动。如用“仿佛”造句:“今天冷极了,风刮在脸上仿佛刀割一样。”
五、用关联词造句,必须注意词语的合理搭配。比如用“尽管……可是……”造句:“尽管今天天气很糟,但是大家都没有迟到。” 这就需要在平时学习中,把关联词的几种类型分清并记住。
六、先把要造句的词扩展成词组,然后再把句子补充完整。如用“增添”造句,可以先把“增添”组成“增添设备”、“增添信心”或“增添力量”,然后再造句就方便多了。
随着信息新媒体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继报纸、收音机、电视之后的主流媒体,并有将其整合的趋势。网民数量的激增使得网络话题的热议和网络语言迅速成为流行语。出现了很多新现象:网络造句——当某一新闻事件在网络迅速流传之后,新闻事件中的某一具有代表性的词语,在网友们的推广下,成为造句的主体,并迅速在网络流行展开。比如李刚事件中,我爸叫李刚成为流行语,以它进行的造句活动在网络铺开。例如:窗前明月光,我爸是李刚;给我一个李刚,我能撑起整个地球等。而在360与腾讯的3Q网络大战之后,一句“我很艰难的做出决定”也迅速流行。这类造句的特征主要是将已有的诗句、文章等进行改变而成。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