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职责
1、社区党建: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在社区组织、宣传、人员管理工作以及社区居委会重要问题的决策中,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居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引导社区居民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责任人:
2、社会保障:组织实施社区服务、民政、退管、就业和再就业等工作。责任人:
3、文教体育:大力开展社区文化体育、义务教育等工作,活跃居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责任人:
4、环境卫生:组织落实红十字会、爱国卫生、社区卫生等工作。责任人:
5、司法综治: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安全社区”的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普法教育、治保调解、释解帮教等工作。责任人:
6、计划生育:扎实做好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和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责任人:
7、妇联:做好社区妇女、儿童工作。责任人:
8、做好社区、侨务、老协等工作。责任人:
社区办公室职责
1、组成人员
社区党支部: 社 区 主 任: 远程 教育专 干: 劳 动 协 管 员: 计划 生育专 干:
2、职责:
①公章使用和管理;
②日常公务处理;
③会议安排;
④日常考勤;
⑤其他相关工作。
会议制度
1、党支部会议:每两月召开一次,研究党建工作和社区有关事务、有关财务支出等,具体内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
2、社区居委会成员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社区工作者汇报当月工作,讲评本月工作完成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指出存在不足,布置下月工作。
3、社区工作者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会前,社区居委会应报告,镇包村干部参加,并召开社区各专委会委员、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代表征求意见会,认真听取和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社区居委会应建立议事监督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小组长会议制度,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考勤、请假制度
(一)各种假期规定
1、事假:社区居委会、主任外出须请示镇单位、镇长批准后方可离岗。社区干部外出,能在当日返回的,应通知社区居委会。当日不能返回应经社区或主任批准。外出三天以上要经镇有关科室的主任领导批准。
2、婚假:一般7天,男女双方均达晚婚年龄者婚假15天(含双休日)。
3、产假: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给予女性产假180天,给予男性产假7天。 (以上假期均含双休日)
4、丧假:直系亲属及配偶父母死亡的给予丧假3天。
5、病假:社区居委会成员有病住院要及时告知社区居委会。
(二)审批权限
社区居委会成员请假一律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擅离职守的,一律视同旷工,累计20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考勤制度
1、社区居委会执行规定的公众作息时间。社区居委会 负责考勤,包括每天出勤和上下班制度的遵守情况,每季度3日前须将上季度考勤情况报送社区办。出勤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2、考勤内容包括:被考勤人上下班时间、休假、请假、加班情况。
3、各社区居委会领导应安排人员顶替请假人员的工作,请假人员在休假前应将当前的工作事项向顶替人员作出具体的交代,保证居委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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