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处置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二)应急处理程序: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由乡卫生院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乡卫生院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以下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学校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必须在最短时间内。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领导小组照顾患病学生,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学校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乡卫生院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学校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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