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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消防管理制度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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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消防(防火)设施:

  ①必须在洞外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储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压;

  ②设置灭火器等灭火设备或设施,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⑵洞内火源管理:

  ①必须严格执行“严禁烟火进入隧道”的安全规定,作业人员进洞前,必须经洞口值班人员检查,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洞;

  ②洞内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等,不得从事电、气焊等工作;

  ③洞口值班房、通风机房等洞口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④出碴运输车辆要安装尾气排放净化器,防止排放尾气带有火花。

  ⑶易燃品管理:

  ①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不得存放各种油类,废油及时运出洞外;

  ②加强油料运输管理,严禁在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发生油料的“滴、漏、跑、冒”现象,留下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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