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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嫌疑人交谈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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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如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发生了身体冲突,应当首先确保双方的人身安全。如果是律师受到了威胁或者遭到了暴力侵害,可以向警方报案并寻求保护。如果是犯罪嫌疑人出现了暴力行为,应当对其进行控制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在法律上,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身体冲突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律师在会见期间被威胁或者遭到了暴力侵害,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因为妨害律师依法履职而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如果律师因此受到了人身伤害,犯罪嫌疑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妨害律师依法履职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或者其他方法,妨害律师依法履行职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侵权责任的主体是侵权人。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办理普通案件的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享有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的权利。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的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安排律师在5日内会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可能会出现纷争,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拒绝代理或犯罪嫌疑人不愿意接受律师代理等情况。此时,应当遵循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律师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三条: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维护其人身尊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愿意接受律师代理的,应当尊重其意愿。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参加诉讼的人,有权在诉讼中依法行使权利,受到法律保护。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十二条:律师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尤其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益,切实保障他们的辩护权,不得对当事人进行人身侮辱或打击。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请求,应当及时安排辩护人会见。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自由选择辩护人。综上所述,律师在会见期间应当遵循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出现纷争,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尊重犯罪嫌疑人的意愿,并及时安排辩护人会见。同时,犯罪嫌疑人有权自由选择辩护人,不得强制选择律师代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应该注意避免与犯罪嫌疑人发生冲突,这不仅是律师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必要条件。因为,如果律师在与犯罪嫌疑人发生冲突时,可能会导致律师受伤,甚至还会影响到律师的工作,因此,律师在会见期间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保持冷静,不要激化矛盾。在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时,律师应该保持冷静,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激化矛盾,避免双方情绪失控。2.尽可能避免单独会见。为了避免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发生冲突,律师应该尽可能避免单独会见,最好在监狱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会见。3.保持安全距离,不要接触犯罪嫌疑人。在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时,律师应该保持安全距离,不要过于接近犯罪嫌疑人,避免犯罪嫌疑人对律师的威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律师应当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如实陈述事实,提出合法的意见和建议,不得与客户串通作假。”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对于被告人的辩护人,应当保障其依法进行辩护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其辩护活动的进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十四条:“律师应当保持冷静,不得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其他律师发生言语、肢体冲突。”综上所述,律师在会见期间,应该掌握好冷静、安全距离和避免单独会见等原则,以便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第2种观点: 办理普通案件的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享有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的权利。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的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安排律师在5日内会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可能会出现纷争,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拒绝代理或犯罪嫌疑人不愿意接受律师代理等情况。此时,应当遵循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律师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三条: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维护其人身尊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愿意接受律师代理的,应当尊重其意愿。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参加诉讼的人,有权在诉讼中依法行使权利,受到法律保护。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十二条:律师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尤其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益,切实保障他们的辩护权,不得对当事人进行人身侮辱或打击。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请求,应当及时安排辩护人会见。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自由选择辩护人。综上所述,律师在会见期间应当遵循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出现纷争,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尊重犯罪嫌疑人的意愿,并及时安排辩护人会见。同时,犯罪嫌疑人有权自由选择辩护人,不得强制选择律师代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如下:(一)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二)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三)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四)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五)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如下:(一)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二)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三)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四)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五)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2种观点: 办理普通案件的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享有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的权利。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的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安排律师在5日内会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被机关拘留、逮捕后,在案件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直到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都可以委托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辩护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委托后,即可持三证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律师可以通过协助国际合作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和案件的顺利进行。这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协助当事人与外国方面的律师进行沟通和协商,律师协助当事人收集和提供相关证据,律师协助当事人了解国际刑事司法程序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或者经过交换公文的互惠安排可以派遣人员进行相互协助。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提供法律服务。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第三十七条:涉外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可以根据有关国际条约和互惠安排的规定,进行协作和协助。以上法律规定说明,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律师可以通过协助国际合作来为当事人争取更好的权益和案件顺利进行提供帮助和支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海外犯罪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应该尽快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代理。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当地的法律制度,提供法律建议及支持,并在必要时向当地的提起诉讼。同时,律师还能够代表你与当地的执法机构和进行沟通,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律师是依法设立的专门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和其他法律援助活动的职业服务机构。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十四条 海关按照规定可以代表进出口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向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海关或者其他部门提出有关进出口货物的认定或者其他要求。海关可以根据出入境证件、凭证、单证等审批货物的进出口手续,并对货物进行查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如何解决这种问题是非常关键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律师在代理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但也应当遵守法律和法规,不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违法帮助,否则将会面临法律责任。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律师应当依法保守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有权参加诉讼活动,有权依法提出意见、申请和抗诉。”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律师、公证人、翻译人员,违反法律规定,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的,依照其提供的帮助性质和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律师不得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违法帮助,而应当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遇到利益冲突,律师应当尽力解决,或者在必要时退出代理关系。

第1种观点: 律师会见在押的嫌疑人可以传达相关法律信息,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等服务。已逮捕未判决家属可以会见,但只能由辩护律师进行。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有权与在押的嫌疑人交流,以便向犯罪嫌疑人传达相关法律信息。辩护律师可以在会见中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一起沟通,了解案件详情,同时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等服务。一、罪犯能会见他人吗罪犯可以会见他人。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看守所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律师会见时可以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并可以不被监听。此外,犯人在监狱服刑时,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二、已逮捕未判决家属是否可以会见已逮捕未判决家属可以会见。逮捕不允许会见家属,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根据相关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拓展延伸被关在看守所的可以出来吗在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结语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等服务。已逮捕未判决家属可以会见,但需遵守相关规定。律师会见时可以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并可以不被监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一)向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表明身份,出示委托书;告知犯罪嫌疑人受何亲友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询问其是否同意聘请本律师;若同意,应在委托书上签名确认。2、告知犯罪嫌疑人应如实陈述,如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党派、文化程度、婚姻家庭、有无受过刑事处分、被刑事处分的罪名、期限。4、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5、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主要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目的、动机、结果等。6、陈述是否存在证明犯罪嫌疑人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预备犯;未遂犯;从犯;胁迫犯;自首;重大立功表现;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中止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等。7、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是否存在证明无罪的材料和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不是其所为;其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法不构成犯罪;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使职权以及意外事故;无刑事责任能力或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8、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等。9、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如:侦查机关是否有刑讯逼供等非法获取口供的行为;如果有,其供述是否属实;是否有诱供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一条 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沟通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律师在会见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并尽力为其争取合法权益。同时,律师还需要注意自身行为,避免违反法律规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被告人有权与其委托的辩护人会见。被告人和辩护人在会见时,不受地进行交谈,其言语、表情、姿态、动作不受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其他任何人的干涉。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五条:律师在代理当事人的案件中,有权进行与案件有关的调查和取证,并可以向有关机关和人员获取与案件有关的书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等。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七条:律师必须行使职业权利,维护客观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被任何组织、个人干涉或者。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应该尽职尽责地代理当事人,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避免任何违法行为和言行举止不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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