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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假想防卫可以减轻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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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假想防卫不应以故意犯罪来处理,但假想防卫可以过失犯罪论处,假想防卫案件中,行为人主观上往往存在过失,由于假想防卫的行为人对没有实行不法侵害的人造成了损害,有时甚至是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假想防卫案件一般属于防卫过当,应当按照造成伤害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假想防卫案件一般属于过度防卫,假想防卫应当按照伤害后果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不能认定过失伤害致死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度防卫应当从轻处罚。法律客观: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 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防卫行为的起因;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假想防卫可以过失犯罪论处。假想防卫时,行为人往往在主观上存在过失,即主观上存在认识错误。在多数情况下,只要行为人稍加注意,就可以清楚所面临的不法侵害是否确实存在,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错误及危害结果的发生。由于行为人主观上应该注意而未加注意,使得发生了本可不该发生的危害后果,在主观条件上符合刑法意义上的过失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假想防卫案件一般属于过度防卫,假想防卫应当按照伤害后果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不能认定过失伤害致死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度防卫应当从轻处罚。法律客观: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 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法理论上,对假想防卫的处理有不同的观点,比较通行的观点认为,假想防卫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但可以构成过失犯罪,也可能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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