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刀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同等责任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的计算方法

同等责任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的计算方法

来源:刀刀网
第1种观点: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死亡赔偿按以下方式计算: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双方责任为同等责任的,按照造成他人死亡需要赔偿的项目,计算出需要赔偿的金额后,一人承担一半;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赔偿的项目为,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交通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按以下方式划分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中同等责任时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是当遇到其他情况,费用的承担方是不确定的,最终还是要看的判决结果来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2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1、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是受害者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相应的赔偿年限。如果受害者去世之前一直都在农村生活的话,那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就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只有60周岁以下的人能一次性领取20年的4倍赔偿金。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交通事故代理词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等于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乘以伤残系数乘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入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第3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计算方法是什么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计算方法是,受害者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相应的赔偿年限。如果受害者去世之前一直都在农村生活的话,那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就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只有60周岁以下的人,能一次性领取20年的4轮赔偿金。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2、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4、开庭审理。(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1)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2)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