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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监督程序审限期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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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B1、B2行驶证在记分周期结束30天内接受年审是指拥有机动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行驶证的行驶人需要在行驶证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30天内到行驶证签发地进行学习,并且对行驶证进行审验的一种做法。法律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九条 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无暴力犯罪记录;(四)城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驾驶证上有初次领证日期,那个日期就是你驾驶证的每年清分日期,每年这一天,驾驶证就会自动清零,需要重新开始计分,到下一年这一天为一个记分周期。在这一天结束后三十日接受审验,是跟驾驶证扣分相关联的意思。简单的说,就是没记分就不用管它也不用审验。有记分就要去车管所参加警示教育学习不少于三小时,但不用体检,也不缴费。CDE类驾驶证只要不记满12分就不用管,也不用年审,直至换证。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定期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除AB驾照外的驾照一般是不需要年审的,只有AB驾照才需要年审,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就需要年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初次领证日期至下一年的这一天为一个计分周期,驾驶证会自动清零,需要重新开始计分,在这一天结束后三十日接受审验。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定期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驾驶证上有初次领证日期,那个日期就是你驾驶证的每年清分日期,每年这一天,驾驶证就会自动清零,需要重新开始计分,到下一年这一天为一个记分周期。在这一天结束后三十日接受审验,是跟驾驶证扣分相关联的意思。简单的说,就是没记分就不用管它也不用审验。有记分就要去车管所参加警示教育学习不少于三小时,但不用体检,也不缴费。CDE类驾驶证只要不记满12分就不用管,也不用年审,直至换证。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定期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驾驶证在记分周期结束30天内接受年审是指持有机动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需要在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30天内到驾驶证签发地进行学习,并且对驾驶证进行审验的一种行为。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第六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定期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一审审限的规定,即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2、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二审审限的规定,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2种观点: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若是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情况,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1、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一审审限的规定,即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2、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二审审限的规定,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终审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人民作出判决的时候人民审理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所谓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的审理,即告结束的审判制度。也就是说,第一审人民审理宣判的判决、裁定,尚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而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或抗诉,经第二审人民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判,立即产生法律效力,但是:民事案件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但是,依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崔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2种观点: 终审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人民作出判决的时候人民审理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所谓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的审理,即告结束的审判制度。也就是说,第一审人民审理宣判的判决、裁定,尚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而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或抗诉,经第二审人民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判,立即产生法律效力,但是:民事案件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但是,依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崔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一、可以上诉几次可以上诉一次。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一审人民审理宣判的判决、裁定,尚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而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或抗诉,经第二审人民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判,立即产生法律效力。二、行政诉讼程序是什么样的行政诉讼程序如下:1.一审(1)起诉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3)审理人民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裁定是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判决是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2.二审二审指上级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审理。我国行政案件的审理采取两审终审制度。3.执行行政案件裁定、判决的执行,是指人民作出的裁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的裁判,人民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照职权采取强制措施,以执行人民裁判的法律制度。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审终审什么时候生效目前我国的法律仅规定二审判决(即终审判决)是生效判决,并没有明确具体的生效时间。一般情况下如果有宣判判决的,为判决宣判之日起生效;未做判决宣判的,则在送达之日起生效,即收到当天生效。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七十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初次领证日期至下一年的这一天为一个计分周期,驾驶证会自动清零,需要重新开始计分,在这一天结束后三十日接受审验。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定期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驾驶证在记分周期结束30天内接受年审是指持有机动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需要在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30天内到驾驶证签发地进行学习,并且对驾驶证进行审验的一种行为。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第六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定期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B1、B2行驶证在记分周期结束30天内接受年审是指拥有机动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行驶证的行驶人需要在行驶证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30天内到行驶证签发地进行学习,并且对行驶证进行审验的一种做法。法律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九条 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无暴力犯罪记录;(四)城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或者补侦完毕移送或后,或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或审理期限,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机关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从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重新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是指之前在审查起诉的时间不计算在内,而从侦查机关再次将案件移送到之后的时间起算审查起诉时限。1、起诉和受理。当事人提交诉状后,人民将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2、审理前的准备。审理前,人民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事宜。3、开庭审理。4、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了,应及时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一审要求从立案之日起在六个月之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延长,则要报请上一级人民批准了,这说明一般民事诉讼从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需要审结,如果需要,还可以延长。但这针对一审程序,可追溯民事诉讼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B1、B2行驶证在记分周期结束30天内接受年审是指拥有机动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行驶证的行驶人需要在行驶证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30天内到行驶证签发地进行学习,并且对行驶证进行审验的一种做法。法律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九条 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无暴力犯罪记录;(四)城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驾驶证上有初次领证日期,那个日期就是你驾驶证的每年清分日期,每年这一天,驾驶证就会自动清零,需要重新开始计分,到下一年这一天为一个记分周期。在这一天结束后三十日接受审验,是跟驾驶证扣分相关联的意思。简单的说,就是没记分就不用管它也不用审验。有记分就要去车管所参加警示教育学习不少于三小时,但不用体检,也不缴费。CDE类驾驶证只要不记满12分就不用管,也不用年审,直至换证。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定期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除AB驾照外的驾照一般是不需要年审的,只有AB驾照才需要年审,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就需要年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一审审限的规定,即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2、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二审审限的规定,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2种观点: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若是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情况,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一审审限的规定,即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2、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二审审限的规定,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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