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票据融资是指通过商业票据进行融通资金。商业票据是一种商业信用工具,指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出的、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一定款项的支付保证书,即由无担保、可转让的短期期票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首先勇于承认错误,真实、准确的在申报文件中合适的部分予以充分披露,并对相关风险予以必要的提示,不回避问题,同时让审核员看到公司表现出的一种积极向好的状态。其次,中介从业人员要把事情做在前面,充分做好相关问题的核查手续和调查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勇于承认错误,真实、准确的在申报文件中合适的部分予以充分披露,并对相关风险予以必要的提示,不回避问题,同时让审核员看到公司表现出的一种积极向好的状态。其次,中介从业人员要把事情做在前面,充分做好相关问题的核查手续和调查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票据融资是指通过商业票据进行融通资金。商业票据是一种商业信用工具,指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出的、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一定款项的支付保证书,即由无担保、可转让的短期期票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首先勇于承认错误,真实、准确的在申报文件中合适的部分予以充分披露,并对相关风险予以必要的提示,不回避问题,同时让审核员看到公司表现出的一种积极向好的状态。其次,中介从业人员要把事情做在前面,充分做好相关问题的核查手续和调查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1种观点: 所谓融资性票据,主要是指企业之间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情况下,为了获取银行贴现资金而向银行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2003年上半年,我国企业累计签发商业汇票12474亿元,同比增加5516亿元,增长79.3%;累计票据贴现和再贴现1.95万亿元,同比增加1.05万亿元,增长1.2倍。据保守估计,企业累计签发的商业汇票中,八成以上是银行承兑汇票,而其中融资性票据大概占到了开票总额的1/3以上,达3326亿元。融资性票据和具有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的本质区别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如果不伴随贴现行为,则属于在银行信用保证下的商业信用,是供货企业对购货企业的资金融通。汇票到期,由银行从申请开票企业账户扣划资金进行兑付,如果开票企业账户资金不够,则形成银行垫款,直接成为银行对开票企业的逾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一经贴现,就将商业信用直接转化成了银行信用,相当于开票银行给购货企业发放贷款,其用途是支付了供货企业的货款,这个时候,贴现资金实质上相当于贴现企业的自有资金,原则上可由该企业自由合法支配。而融资性票据由于其目的是低成本获取银行信贷资金,总是伴随着贴现行为,因此,其实质在一开始就相当于开票行承担主要风险和对申请开票企业的一般贷款行为,贴现资金不管是由申请开票企业使用,还是持票贴现企业使用,银行都必须根据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用途进行监督控制。融资性票据大量存在的原因和一般贷款相比,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获取资金的成本低。目前,我国存贷款利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对贷款利率实行最低,但贴现和转贴现利率已基本市场化,由市场供求决定。一般情况下,贴现利率比贷款利率低2到3个百分点。这样,加上银行承兑汇票万分之五的开票手续费,融资性票据获取资金的成本大大低于一般贷款,造成企业从降低融资成本的角度出发,编造贸易背景,获取银行贴现资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资金的使用易于逃避银行及监管部门的监控。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主要风险在开票行,融资性票据贴现资金相当于开票行的信贷资金,贴现行通过查询证实了票据的真实性后,贴现资金基本没有风险,一般被视为企业自有资金,贴现行基本不对贴现资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尤其是企业在异地他行贴现。这样,融资性票据贴现资金使用很容易逃避银行和监管部门的监控,为企业不受地随意使用。银行自身面对竞争采取的自我保护需要。在当前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部分商业银行为了留住大客户和优质客户,主动为他们开立融资性银行承兑汇票,帮助其降低融资成本。同时,银行在自身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也采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办法,帮助客户到其他银行获取贴现资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勇于承认错误,真实、准确的在申报文件中合适的部分予以充分披露,并对相关风险予以必要的提示,不回避问题,同时让审核员看到公司表现出的一种积极向好的状态。其次,中介从业人员要把事情做在前面,充分做好相关问题的核查手续和调查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3种观点: 一、票据融资减少的现状11月末,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929.5亿元,比上月减少33.5亿元,比年初增加了215.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05.1亿元,增长28.3%,贷款同比增速继续趋缓。贷款投向年初以来,全市金融机构持续向项目、农业以及地方工业等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的行业发放贷款。11月份,全市各金融机构共向投资项目发放贷款20.5亿元;发放涉农贷款3.6亿元,继续支持“三农”发展;发放地方工业贷款7亿元,为地方工业发展助力。贷款结构票据融资和短期贷款减少是导致本月贷款下降的主要原因。票据融资比上月减少45.8亿元,比年初增加.7亿元;短期贷款比上月减少12.5亿元,比年初减少17.7亿元。中长期贷款和委托贷款依然保持增长。中长期贷款比上月增加了22.6亿元,比年初增加135.8亿元;委托贷款比上月增加2亿元,比年初增加33.4亿元。二、票据融资存在的原因和一般贷款相比,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获取资金的成本低。目前,我国存贷款利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对贷款利率实行最低,但贴现和转贴现利率已基本市场化,由市场供求决定。一般情况下,贴现利率比贷款利率低2到3个百分点。这样,加上银行承兑汇票万分之五的开票手续费,融资性票据获取资金的成本大大低于一般贷款,造成企业从降低融资成本的角度出发,编造贸易背景,获取银行贴现资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资金的使用易于逃避银行及监管部门的监控。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主要风险在开票行,融资性票据贴现资金相当于开票行的信贷资金,贴现行通过查询证实了票据的真实性后,贴现资金基本没有风险,一般被视为企业自有资金,贴现行基本不对贴现资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尤其是企业在异地他行贴现。这样,融资性票据贴现资金使用很容易逃避银行和监管部门的监控,为企业不受地随意使用。银行自身面对竞争采取的自我保护需要。在当前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部分商业银行为了留住大客户和优质客户,主动为他们开立融资性银行承兑汇票,帮助其降低融资成本。同时,银行在自身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也采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办法,帮助客户到其他银行获取贴现资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勇于承认错误,真实、准确的在申报文件中合适的部分予以充分披露,并对相关风险予以必要的提示,不回避问题,同时让审核员看到公司表现出的一种积极向好的状态。其次,中介从业人员要把事情做在前面,充分做好相关问题的核查手续和调查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2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违规出具金融票证一般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怎么判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情节严重怎么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要怎样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立案标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金融票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第3种观点: 当拟挂牌公司存在违规票据融资时,特别是违规融资金额较大的情况下,首先要勇于承认错误,真实、准确的在申报文件中合适的部分予以充分披露,并对相关风险予以必要的提示,不回避问题,同时让审核员看到公司表现出的一种积极向好的状态。其次,就是中介从业人员要把事情做在前面,充分做好相关问题的核查手续和调查程序。票据贴现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在资金不足时,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是企业为加快资金周转促进商品交易而向银行提出的金融需求。票据一经贴现便归贴现银行所有,贴现银行到期可凭票直接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由于企业自身环境和所出阶段以及国内环境的影响,票据融资存在许多违法违规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不仅需要企业洁身自好,不断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和经济贸易,通过合法渠道获得资金,而且需要中介机构认真审核,及时处理票据融资违法违规问题,更需要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不放过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市场的有序性。
第1种观点: 1、为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申请人签发、贴现商业汇票。我国《票据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商业汇票是交易性票据,必须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承兑(贴现)银行应对出票人或贴现申请人的商品贸易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其复印件存档保管。部分商业银行为追求票据业务量的增长,无视《票据法》的规定,对商品交易的真实性把关不严,放松、甚至放弃了汇票是否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审查,违规为无商品贸易合同、的出票人和贴现申请人签发、贴现商业汇票。有的商业银行甚至伙同承兑申请人利用复印技术,或伪造、变造虚假合同、过期失效的合同,或要素不全的合同,为其签发、贴现商业汇票,或同一合同重复承兑、超合同金额承兑,套取银行资金,扰乱了金融秩序,形成较大风险隐患。2、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形成较大的承兑风险。部分金融机构受利益驱动,漠视有关管理规定,给企业持有的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将贴现资金直接转入该企业的保证金帐户,在企业没有任何商品贸易的情况下,为企业重新签发更高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而企业利用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在不同的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通过激活部分保证金,办理出相应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其他商业银行贴现后,又将贴现资金转出贴现行,继续申办更高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致使企业在不同的商业银行间通过激活保证金,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套取银行资金,获取其实际信用额度的需求。看似高比例的承兑保证金,一旦某个资金链断开,就会引发承兑风险。3、贷款转保证金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形成潜在信贷风险。商业银行为企业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对贷款的流向监控不力。企业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下,以购货的名义,将贷款转到保证金帐户,通过激活100%的保证金,获取银行承兑汇票,并利用银行承兑汇票通过贴现套取银行资金。这种作法表面看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只是扩大了银行负债,没有任何风险,但是,如果这些银行承兑汇票经过贴现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就会形成信贷风险,若再考虑贷款作保证金的乘数效应,那么这种信贷风险会数倍的扩大,把本来应由企业承担的风险通过贷款转保证金的方式又转回银行自己承担,从而使风险高度集中于商业银行。4、关联企业相互勾结,套取银行信用。出票人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或与另一关联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后,由关联企业持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并将票据贴现资金回流给出票人。目前商业银行对此类关联企业票据交易还缺乏严密的监督和控制,对关联企业相互提供担保以及关联交易真实性风险认识不充分,没有制定有效防范票据业务中关联交易风险的制度和操作程序。而向关联企业签发承兑汇票后,受益人随即办理贴现并将贴现资金迅速划给承兑申请人,这种以融资为目的的套现过程,并没有真实贸易背景,隐藏着极大的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发生债务危机的不仅仅是一个企业,受冲击的也不仅仅是一家银行,其影响将是系统性的。5、票据市场交易工具单一。成熟的票据市场应提供足够数量的不同期限、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特征的多种信用工具,便于市场主体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目前,我国票据市场只有交易性票据,没有融资性票据,票据市场缺乏额度足够的操作工具。在交易性票据结构中,银行承兑汇票是最主要的交易工具,商业承兑汇票所占比重较低。这种单一的票据种类格局,对经济活动的适应能力不强,许多企业的支付和融资需求都集中到银行承兑汇票上,票据业务发展过多依赖于银行信用,既不利于商业银行防范票据风险,引导企业扩大票据融资,也不利于票据市场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防范票据的风险:一、贸易成交以前,一定要了解客户的资信;二、对客商提交的票据一定要事先委托银行对外查实,以确保能安全收汇;三、贸易成交前,买卖双方一定要签署稳妥、平等互利的销售合同;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3种观点: 防范票据的风险:一、贸易成交以前,一定要了解客户的资信;二、对客商提交的票据一定要事先委托银行对外查实,以确保能安全收汇;三、贸易成交前,买卖双方一定要签署稳妥、平等互利的销售合同;四、在银行未收妥票款之前,不能过早发货以免货款两空;五、即使收到世界上资信最好的银行为付款行的支票也并不等于将来一定会收到货款。一、现金支票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现金支票有效期限是10个自然日,从签发支票的第二天开始算起。现金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现金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正面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二、划线支票是否可以提取现金?划线支票不可以提取现金,只能委托银行转账收款。其目的是确保出票人和持票人的资金安全。一旦划线支票丢失或被盗,即使被冒领,也只能在银行账户上收取票款,因此有可能通过转账银行收取票款的线索收回票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可以提取现金或者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专门用于提取现金的,可以单独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提取现金。专门用于转账的支票,可以单独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提取现金。【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票据法》第三条,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勇于承认错误,真实、准确的在申报文件中合适的部分予以充分披露,并对相关风险予以必要的提示,不回避问题,同时让审核员看到公司表现出的一种积极向好的状态。其次,中介从业人员要把事情做在前面,充分做好相关问题的核查手续和调查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2种观点: 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银行,违反规定为他人签发信用证或者其他保证书、存款单、信用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就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通常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票据的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一个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一、骗取贷款罪四要件犯罪主体、犯罪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方面,犯罪行为人系直接故意,也即出具骗取贷款的目的,实施了犯罪行为;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信贷资金制度;客观的行为表现是: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二、非法发放贷款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非法发放贷款罪的认定标准有:1、本罪侵权的对象是国家对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不仅会给国家和金融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还会破坏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扰乱国家的金融秩序;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3、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行为人必须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其他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4、本罪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后果是过失心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三、新刑法对金融票证罪的处罚标准?新刑法中关于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处罚标准是行为人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首先勇于承认错误,真实、准确的在申报文件中合适的部分予以充分披露,并对相关风险予以必要的提示,不回避问题,同时让审核员看到公司表现出的一种积极向好的状态。其次,中介从业人员要把事情做在前面,充分做好相关问题的核查手续和调查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银行,违反规定为他人签发信用证或者其他保证书、存款单、信用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就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通常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票据的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一个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一般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伪造金融票证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跟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以及损害后果进行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四)伪造信用卡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1种观点: 票据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在资金不足时,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是企业为加快资金周转促进商品交易而向银行提出的金融需求。票据的行为是指什么票据的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转让和解除等行为,狭义的票据行为专指以设立票据债务为目的的行为。根据《票据法》第三条,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都是什么意思,股票融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的区别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有股权质押融资;股权交易增值融资;股权增资扩股融资;私募股权融资四种方式。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法律依据】《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 项目融资公司融资区别是什么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融资主体不同。项目融资的融资主体是项目公司,贷款人或资金提供方是根据项目公司的资产状况以及该项目完工运营后的盈利能力作为提供融资的条件。而在常规公司融资中,融资主体就是项目发起人,资金提供方或贷款人更多考虑的是主体自身的信誉、资产状况、财务和担保情况。()追索权特征不同。项目融资的最基本特点是,对于融资主体,通常表现为有限的追索权、甚至无追索权。贷款人不能追索到除项目资产以及相关担保资产或增信安排以外的项目发起人的其他资产。而在常规公司融资中,通常要求具有完全的追索权,一旦融资主体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融资主体(公司)的资产处置等方式进行弥补。(3)还款来源不同。项目融资的资金偿还以项目自身收益为主,以项目自身收益和资产作为还款来源。而在常规公司融资,资金偿还来源是融资主体的所有资产和业务收入。(4)担保结构不同。项目融资一般都具有较为复杂的法律保证结构体系,以协调和平衡各参与方、利益相关者的复杂利益关系,合理分担风险,实现各自最优目标。而传统的公司融资,担保结构比较单一,参与方相对简单,例如通常为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信用保证等。反倾销是指什么?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一)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二)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临时反倾销税税额或者提供的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担保的金额,应当不超过初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第二十九条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由商务部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第三十条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自反倾销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6天内,不得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票据签章有什么形式票据签章的形式是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这种方式被称为票据签章的基本方式。根据《票据法》第七条,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签章为该法人或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银行信用银行信用是债务融资的主要形式,但对占民营企业绝大部分的中小民营企业来说,获得银行的贷款是很多企业不敢设想的事情。2、项目融资:项目融资的方式有两种: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和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3种观点: 一、票据融资规定票据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在资金不足时,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是企业为加快资金周转促进商品交易而向银行提出的金融需求。票据一经贴现便归贴现银行所有,贴现银行到期可凭票直接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票据融资简介票据融资又称融资性票据(英文:Notesfinancing)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票据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国内,银行承兑汇票(银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被广泛使用,是买方向卖方进行支付的一种常用方式。过去,票据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得到了充分运用和强调,近年来,票据的融资功能也日益被企业和银行所推崇。在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以商业票据进行支付是商业中很普遍的现象,但如果企业需要灵活的资金周转,往往需要通过票据贴现的形式使手中的“死钱”变成“活钱”。票据贴现可以看作是银行以购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企业发放贷款。贴现者可预先得到银行垫付的融资款项,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票据融资融资优点票据贴现融资方式的好处之一是银行不按照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票据融资款。企业收到票据至票据到期兑现之日,往往是少则几十天,多则300天,资金在这段时间处于闲置状态。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据贴现融资,远比申请贷款手续简便,而且融资成本很低。票据贴现只需带上相应的票据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即可,一般在3个营业日内就能办妥,对于企业来说,这是“用明天的钱赚后天的钱”,这种融资方式值得中小企业广泛、积极地利用。对中国众多的中小企业来说,在普通贷款中往往因为资本金规模不够,或无法找到合适的担保人而贷不到钱,因此,票据贴现无需担保、不受资产规模的特性对他们来说就更为适用。票据贴现的另外一个优势就是利率低。票据贴现能为票据持有人快速变现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手续方便、融资成本低,是受广大中小企业欢迎的一项银行业务。贴现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由中小企业和贴现银行协商确定。企业票据贴现的利率通常大大低于到银行进行商业贷款的利率,融资成本下降了,企业利用贷款获得的利润自然就高了。票据融资产生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及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应以真实、合法的商业交易为基础,而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显而易见,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是禁止纯粹央行副行长易纲融资性票据的。当然从释放自有资金的角度讲,通过签发出票、背书转让实现的票据支付功能本身也蕴涵了融资功能。现在以“票据贴现”为名义的票据融资普遍存在,不仅银行、企业乐于从事和参与票据贴现业务,还陆续诞生了为数不少的专门提供票据融资中介服务的公司(“票据掮客”)。正常情况下,票据融资会在银行和企业之间形成双赢局面。一方面,银行通过提供票据贴现服务既可以向持票人、出票人分别收取一定的贴现利息和手续费(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承兑银行交纳手续费),又可以从出票人处吸纳一定的存款(依据不同信用等级收取不等的承兑保证金,通常为票面金额的30%),还可以持票向其他银行办理转贴现或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另一方面,因贴现率远低于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融资代价和难度相对较小,持票人通过贴现可以及时获得现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成本,甚至还可规避汇率风险。但最近几年票据融资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屡屡出现银行违规操作和诈骗银行的现象。通常的操作手法是,首先在企业集团内部通过关联企业(或是关系密切,建立了某种默契的上下游企业、合作伙伴)签订并无真实交易关系的虚假合同,备齐银行审查所需全套文件、单证,然后由一家企业申请银行开立承兑汇票,由另一家企业申请贴现,从而套取银行资金。个别企业专门为此成立“皮包公司”,专事这类灰色操作,事后即销毁资料并注销公司;亦有个别作为出票人的企业到期表示“无力足额交存票款”,从而寻求与银行达成妥协,转为短期贷款,以此达到持续套取银行信用的目的;更甚者,与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勾结,利用伪造、变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套现。现在另有一种“融资公司”,其操作模式更为多元化,其可以为客户垫付承兑保证金,同时协助客户向银行申请开立承兑汇票,客户再用贴现所得款项归还“融资公司”垫付的承兑保证金,同时支持一笔手续费。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甲申年)9月5日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对票据贴现事项做了较大幅度调整:(1)明确规定商业汇票的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由承兑行和贴现行负责审核,转贴现行和再贴现行(中国人民银行)只负责审核票据的要式性和文义性是否合规;(2)贴现申请人应向银行提供的单证范围由扩展至普通。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扩大了可以进行票据融资的企业范围,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或许还昭示着融资性票据的逐步松绑。票据融资规定,就是票据的拥有者,当自己的资金不足的时候,可以通过将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就通过票据字面金额,并且扣除一定的利息之后,给当事人转账的一种银行业务。这就是票据的融资。融资是一个非常难的,灵活的资金周转方式,一个公司能够长久生存下去,融资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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