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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如何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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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对于离婚办理流程,在我国是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两大类的,其诉讼离婚的流程为:由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提出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人民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人民在收到离婚诉讼后,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人民调解不成的,再进行开庭审理。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其人民是可以判处离婚的。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对于协议离婚的流程为:对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其夫妻双方应当签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进行协商规定。然后其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双方没有反悔的情形,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给予其夫妻双方发放离婚证。一、男方不给离婚证怎么起诉离婚男方不给结婚证,女方可以向人民诉讼离婚,向人民提出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人民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人民在收到离婚诉讼后,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男方,男方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人民调解不成的,再进行开庭审理。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进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双方办理离婚的手续如下: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3种观点: 一、分为协议离婚和两种: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解除婚姻关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二、协议离婚手续办理:1.准备相关证件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或、、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书是无效的。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证,发给离婚证。【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1种观点: 双方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步骤:1、当事人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3、当事人双方需要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2种观点: 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对离婚涉及的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申请离婚证;诉讼离婚是一方单独向提起离婚诉讼,受理案件后,先行调解,调解不成进行审理。一、夫妻离异程序该怎么走?夫妻离异程序为: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到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后,在30日内登记离婚,取得离婚证。2、诉讼离婚,一方起诉离婚至被告住所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然后提交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先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不成的,判决离婚。二、妻子在生病期间可以要求离婚吗妻子在生病期间是可以提出离婚的,法律对其没有性规定。协议离婚的手续是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手续是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三、妻子性格怪异可以离婚吗妻子性格怪异是可以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对于离婚办理流程,在我国是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两大类的,其诉讼离婚的流程为:由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提出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人民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人民在收到离婚诉讼后,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人民调解不成的,再进行开庭审理。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其人民是可以判处离婚的。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对于协议离婚的流程为:对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其夫妻双方应当签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进行协商规定。然后其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双方没有反悔的情形,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给予其夫妻双方发放离婚证。一、男方不给离婚证怎么起诉离婚男方不给结婚证,女方可以向人民诉讼离婚,向人民提出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人民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人民在收到离婚诉讼后,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男方,男方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人民调解不成的,再进行开庭审理。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进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1种观点: 离婚需要的手续: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对材料进行审核以及询问相关情况之后发给离婚证。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以及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并书写起诉状一并提交。人民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四十

第2种观点: 如果是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对材料进行审核以及询问相关情况之后发给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向人民,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以及你们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并书写起诉状一并提交。人民决定是否立案。人民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四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法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下面两种: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后到夫妻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领取离婚证;2.诉讼离婚,一方可以直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经过审理后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并且没有修复的可能的,一般会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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