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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归还了被赠予的股份离婚时还会被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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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 一般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婚后被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的股份,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该方又将该股份归还的,属于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离婚时不得要求分割。若是约定赠与的是双方的,另一方不能单独决定归还,否则另一方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并要求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2种观点: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父母赠与的股份和婚内赠与的股份,离婚时应进行分割。若赠与合同确定赠与夫妻一方,则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等有价证券和未上市股份时,可协商或按数量比例分配。法律分析父母赠与的股份和婚内赠与的股份,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权分割这些股份。如果赠与合同规定赠与夫妻一方,那么这些股份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离婚时无权分割。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如协商不成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人民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在婚后得到的继承或赠与是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那么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就应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家里老人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那通过继承的方式也就是法定继承,则继承而来的房产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家里老人有遗嘱说明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人,则在离婚时就不用分给对方了。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而实际上,赠与是跟继承有所的不同的,不同在于得到财产的方式不同,赠与是在合同成立的时候或是交付的时候同时生效的,而继承则是在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的,还有就是被赠与人跟继承人的范围也不一样。因此得到的份额是不一样的。赠与时得到的份额是一个人的话,那就直接是个人财产了,那么离婚是不会分割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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