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刀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期房离婚如何分配处理

期房离婚如何分配处理

来源:刀刀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买的是期房,那么在离婚分割的时候会根据是否是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来处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会按照协议或者按照男女平等原则来进行分配,当然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都是有法律的约束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的房产分割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房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情形,其夫妻双方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起诉,由人民根据其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进行分割;但是对于其房产是一方个人财产的,是不参与分割的,其另一方也是无权拥有该房产的。对于一方当事人的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子的情形,是视为对孩子的赠与,对于在房产证登记簿上只登记了一方当事人的名字的情形,该房产属于当事人的个人房产,是不参与分配的;对于在房产证登记簿上登记了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时,则该房产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分割请参照上述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待房屋取得所有权后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未解决归属权问题之前,房屋增值部分仍属于双方共同房产。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处理,协商不成由判决。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买的是期房,那么在离婚分割的时候会根据是否是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来处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会按照协议或者按照男女平等原则来进行分配,当然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都是有法律的约束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的房产分割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房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情形,其夫妻双方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起诉,由人民根据其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进行分割;但是对于其房产是一方个人财产的,是不参与分割的,其另一方也是无权拥有该房产的。对于一方当事人的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子的情形,是视为对孩子的赠与,对于在房产证登记簿上只登记了一方当事人的名字的情形,该房产属于当事人的个人房产,是不参与分配的;对于在房产证登记簿上登记了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时,则该房产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分割请参照上述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待房屋取得所有权后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未解决归属权问题之前,房屋增值部分仍属于双方共同房产。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处理,协商不成由判决。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种观点: 离婚后的期房所有权需协商解决,无法协商需判决;房屋未确立所有权时,只能判决使用权;所有权确立前,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期房指未交付使用的在建或尚未建成房屋。期房在双方离婚时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判决。若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产生争议,不会作出房屋所有权判决,只能判决房屋使用权归属。待房屋所有权确立后,当事人需再次起诉解决最终所有权问题。在解决所有权问题之前,房屋增值部分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期房通常指在建、尚未建成、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2种观点: 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处理。协商不成,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若一方婚前出资购买,婚后自己还贷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分割的;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婚后一方还贷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婚后还贷部分应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如果双方出资购买双方共同还债,离婚后判决给的房屋所有人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买的是期房,那么在离婚分割的时候会根据是否是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来处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会按照协议或者按照男女平等原则来进行分配,当然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都是有法律的约束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