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疫情防控的主要的法律依据如下:县级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共同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报告工作,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上级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法律、行规规定由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第五条 各级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第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每个省、市、县 ,都会有疫情防控指挥部 ,具体疫情隔离实施的部门 ,是市县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老龄健康、妇幼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组织制定国家公共卫生技术方案和指南,承担公共卫生相关卫生标准综合管理工作;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参与国家公共卫生应急准备和应对,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众健康关键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开展公共卫生专业领域的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等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 各级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第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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