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根据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章,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薪资的55%、60%、80%、100%、150%、200%、250%、300%这8个档次来核定。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16%,个人缴费8%。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6.9%,个人缴费2%。3、生育保险:单位缴费0.8%,个人不用缴费。4、失业保险:单位缴费0.6%,个人缴费0.4%。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依据行业标准确定,个人不用缴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近来有许多人都对 成都 市 社保 缴费基数与比例的法律规定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的法律规定都不太了解,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成都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 (一)比例 养老保险 : 公司 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 :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 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 :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 :公司缴6.5%,个人缴2%。 (二)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 平均工资 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 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 二、成都社保异地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成都按规定建立社保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接收,并向原社保关系所在地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成都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 对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的法律规定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第2种观点: 四川2023年社保缴费标准如下: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社保缴纳的条件如下:1、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是中国境内的合法办理了营业执照等手续企业,按要求进行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登记;3、是中国籍合法公民;4、与户口无关,不分城镇、农村、外地和本地都可以办理五险一金。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具体如下: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8%,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0%;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0%;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0.2%,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4、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0.8%;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0.8%;6、公积金:公积金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2%,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2%。综上所述,参保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本人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0%(缴费基数下限)保底和300%(缴费基数上限)限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1种观点: 2021成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如下:1、养老保险:(1)55%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为635.00;(2)60%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为692.60;(3)80%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为923.60;(4)100%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为1154.40;(5)150%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为1731.60;(6)200%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为2309.00;(7)250%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为2886.20;(8)300%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为3463.40。2、基本医疗+大病互助(8.9%+0.6%):缴费金额:438.71(411+27.71)。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两部分,具体参保情况如下:1、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2种观点: 四川灵活就业的社保缴费标准如下:1、没有单位,灵活就业的方式来缴纳,能交的社保只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8%;2、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灵活就业社保费用是按月缴纳的,具体缴纳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来定;3、最低缴费基数为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为300%,参保人员可以自由选择缴费基数;4、本地户口可以自己去社保局,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如果觉得自己办理麻烦,或者外地户口无法办理,也可以通过社保代理机构缴纳五险一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应注意以下这些事项:1、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参加的社保发生断缴的情况下,也是会有影响的,跟其他的职工社保一样,不建议断缴的时间超过三个月,因为超过三个月,不仅会影响到连续缴纳年限的计算,还会影响到医保的使用;2、当养老保险断缴超过三个月的情况下,连续缴纳年限就需要重新计算了,但是可以放心的是,累计缴纳年限不会有影响,而医疗保险一旦断缴,就无法使用了,需要缴上费用才能重新使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方法如下:1、社保经办机构缴费参保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经办中心的服务窗口,进行线下缴费,只不过这种方式不是很方便,很有可能会忘记;2、银行卡自动扣费参保人可以在办理社保的时候,让工作人员开通银行卡自动扣费,后续只要保证银行卡中的金额足够,就可以按月自动缴费了。建议选择这种方式,避免因为忘记而导致社保出现断交的情况;3、线上缴费参保人员也可以登录绑定社保账户的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只要银行卡中有足够的余额,就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来缴费。综上所述,四川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是根据当地规定的缴费基数档次来的。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如果还没有主动选择所缴纳的缴费档次的,将默认按照最低的缴费档次来进行缴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社保缴费;2、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3、合作银行代收(可通过网上银行、银行APP、银行微信公众号、营业网点缴费,以银行公布为准);4、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缴费(可访问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使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APP);5、签订银行代扣协议(税银协议)参加批扣;6、办税服务厅提供兜底缴费服务。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一、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或变更登记(一)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二)及时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在每月10日前向医保经办机构报送当期参保人员增减(包括新录用人员、新调入人员、辞退、调出人员、退休、死亡等变动)登记信息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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