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合同附加条款与合同内容没有冲突,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是有效的。合同生效的主要条件有以下几点:1、合同想对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订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4、合同生效的其他主要条件。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合同中手写的附加条款生效吗符合以下情况,手写部分同样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打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手写部分是合同签订时在双方见证的情况下填写后签字;手写部分在双方各自持有的合同文本上都有,且处于落款的上方;手写部分系对打印部分的修改、解释,但在手写部分的旁边有双方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3种观点: 一、合同中手写的附加条款生效吗1、合同中手写的附加条款是否生效需视情况而定:(1)要看合同中是否规定,不能增加手写的条款或者合同条款必须打印。如果没有此类的约定,是可以通过手写的方式增加或修改合同条款的。如果有此类的约定,不可以通过手写的方式增加或修改合同条款;(2)要看合同签署各方的合同是否都增加或修改了同样的条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变更合同的条件有什么变更合同的条件如下:1、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2、合同内容发生局部变化,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3、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守其规定;4、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1种观点: 有效。附加条款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附加的、用以扩大或基本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信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二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租房合同附加协议有法律效力吗1、有效的。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与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2、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3、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2种观点: 合同附加条款与合同内容没有冲突,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是有效的。合同生效的主要条件有以下几点:1、合同想对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订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4、合同生效的其他主要条件。合同附加协议怎么写合同的附加协议,具体的内容是要根据主体合同的性质以及合同双方协商的结果为主。合同的附加协议是对原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在履行过程当中有新的情况发生,需要另外进行过补充或者变更内容。特别注意一下几点: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要和附加协议的当事人保持一致;2、附加协议的内容应该要对原合同未尽事宜的详细说明,此处注意不能和原合同内容互相矛盾;3、附加协议的结尾要写上相应的日期和落款,若是原合同中表示不得变更条款,则附加协议中对该条款的变更就不发生法律效力。附加协议和原合同一样,都应该是自愿签署,经过两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综上所述,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在合同签订中,或者合同签订后,在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或者增加有关条款的,需要签订合同的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存在。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存在。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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