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刀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船舶归哪个部门管理?

船舶归哪个部门管理?

来源:刀刀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船舶归水利局管理。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一般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等大江大河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河段,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边界河道及国境边界河道,国家会让江河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管理,或鞥以上江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道主管机关根据流域统一规划实施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条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船艇制造业属于船舶工业的重要细分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除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外,船艇市场的管理机构还包括国家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中国渔业船舶检验局、中国船舶工业协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第六十三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船舶归水利局管理。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一般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等大江大河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河段,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边界河道及国境边界河道,国家会让江河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管理,或鞥以上江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道主管机关根据流域统一规划实施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条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