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刀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水利法律法规 ?

水利法律法规 ?

来源:刀刀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关于水利相关的法律法规有,长江保、水法、防洪法和防汛条例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长江流域,是指由长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省、四川省、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以及甘肃省、陕西省、河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浙江省、福建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必须遵守本法。海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另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一条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一条 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防汛抗洪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2种观点: 水的法律法规知识如下:1、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2、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3、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4、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5、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第四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水利局法律法规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4、《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 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规规定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