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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高考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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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各省都已经打破了高考的户籍,只要满足相应条件,省外考生就可以在省内考试。四川的条件非常宽松: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制定本法。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条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3种观点: 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四川省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包括:1、县级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2、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3、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经初审可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名单,须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以及就读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4、但按照规定,因特殊原因从省外迁入的考生,在四川取得高中正式学籍,其户籍、学籍可不作时间:考生父母一方为集体户籍或复员、转业军人户籍已迁入四川,考生本人户籍在四川;考生按收养规定被户籍在四川省的人收养,考生户籍已作为被收养人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父亲或母亲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入川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干部和职工,考生本人户籍随之迁入四川。5、另外,对不是以升学为目的、不属于弄虚作假且情况特殊并要求在川报名的考生,由考生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县级招委牵头组织审查后,报请市级招委批准,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也能报名参加考试。综上所述,目前各省都已经打破了高考的户籍,只要满足相应条件,省外考生就可以在省内考试。情况特殊可以提交申请,等批准备案后也能报名参加考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制定本法。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各省都已经打破了高考的户籍,只要满足相应条件,省外考生就可以在省内考试。四川的条件非常宽松: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制定本法。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条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3种观点: 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各省都已经打破了高考的户籍,只要满足相应条件,省外考生就可以在省内考试。四川的条件非常宽松: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制定本法。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条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3种观点: 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条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2种观点: 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条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各省都已经打破了高考的户籍,只要满足相应条件,省外考生就可以在省内考试。四川的条件非常宽松: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制定本法。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条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一、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二、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申请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报名时,学生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学生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及学生在当地就读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情况,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在规定报名日期前,持就读地初中或高中毕业证明在当地报名,由就读地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我省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与中考的要求相同)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经初审可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名单须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以及就读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3种观点: 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2012年12月31日晚,劳务输出大省四川在全国西部省份中率先公布了《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从2014年起,随迁子女可在四川省内就读地参加中、高考。记者了解到,该《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方案》中明确规定了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条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四川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四川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在备受关注的“异地高考”报考条件方面,方案中规定: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一、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二、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申请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报名时,学生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学生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及学生在当地就读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情况,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在规定报名日期前,持就读地初中或高中毕业证明在当地报名,由就读地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我省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与中考的要求相同)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经初审可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名单须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以及就读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条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庆户口可以在四川参加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随迁子女可在省内就读地参加中、高考。在该方案中规定,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 ,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所以重庆户口的学生主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以和四川本地考生一样参加高考: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学生在四川有高中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庆户口可以在四川参加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随迁子女可在省内就读地参加中、高考。在该方案中规定,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 ,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所以重庆户口的学生主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以和四川本地考生一样参加高考: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学生在四川有高中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

第2种观点: 学籍在重庆,户口不在能参加高考。非重庆户籍但是想在重庆高考是可以的,需满足学籍、父母居住证等规定要求。异地户口在重庆高考报名条件如下:1、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 ,也就是高中三年必须是在重庆就读;2、随迁子女的家长父亲或母亲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工作3年以上(含3年);3、随迁子女的家长父亲或母亲在重庆有,合法稳定的居所(含租凭);4、随迁子女的家长是个体工商业主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可以代替工作证明)。迁户口的流程如下: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5、签发《准迁证》;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综上所述,非重庆户口在重庆上学高考需要就读证明、监护人职业证明、居住证明等相关手续。符合外地高考的条件的,也可以在外进行高考。【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十条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在我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人员,应符合教育部有关报名条件,同时其户籍、学籍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报考人员具有我市三年户籍和三年高中学籍的(从报名当年9月30日往前推算);(二)报考人员在我市户籍或高中学籍不足三年,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1.报考人员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我市的,不受三年学籍的;2.报考人员父、母属我市区县(自治县)级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报考人员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3.市、区县(自治县)级以上审批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主要投资者,其子女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4.复员、转业军人及其子女,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5.因家庭变故,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随父、母户籍落户我市;6.在我市定居的外国侨民,持重庆市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7.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国外就读中学且为高中毕业生,回国后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8.经正式审批录取的有三年中职学籍(经市教委认定的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试点学校录取学生除外)的中职毕业生有我市户籍者可报考普通高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1种观点: 根据各地已出台的相关,黑龙江、安徽、重庆、河北、湖南、吉林、辽宁、浙江、江苏、河南、云南、湖北等地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今年即可在当地参加高考。多地方案均在高考报名结束后才出台,随迁子女要在当地参加高考,需进行补报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条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庆户口可以在四川参加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随迁子女可在省内就读地参加中、高考。在该方案中规定,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 ,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所以重庆户口的学生主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以和四川本地考生一样参加高考: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学生在四川有高中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条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一、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二、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申请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报名时,学生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学生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及学生在当地就读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情况,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在规定报名日期前,持就读地初中或高中毕业证明在当地报名,由就读地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我省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与中考的要求相同)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经初审可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名单须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以及就读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3种观点: 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2012年12月31日晚,劳务输出大省四川在全国西部省份中率先公布了《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从2014年起,随迁子女可在四川省内就读地参加中、高考。记者了解到,该《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方案》中明确规定了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条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四川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四川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在备受关注的“异地高考”报考条件方面,方案中规定: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1种观点: 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一、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二、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申请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报名时,学生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学生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及学生在当地就读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情况,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在规定报名日期前,持就读地初中或高中毕业证明在当地报名,由就读地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我省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与中考的要求相同)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经初审可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名单须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以及就读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条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庆户口可以在四川参加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随迁子女可在省内就读地参加中、高考。在该方案中规定,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 ,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所以重庆户口的学生主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以和四川本地考生一样参加高考: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学生在四川有高中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

第2种观点: 学籍在重庆,户口不在能参加高考。非重庆户籍但是想在重庆高考是可以的,需满足学籍、父母居住证等规定要求。异地户口在重庆高考报名条件如下:1、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 ,也就是高中三年必须是在重庆就读;2、随迁子女的家长父亲或母亲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工作3年以上(含3年);3、随迁子女的家长父亲或母亲在重庆有,合法稳定的居所(含租凭);4、随迁子女的家长是个体工商业主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可以代替工作证明)。迁户口的流程如下: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5、签发《准迁证》;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综上所述,非重庆户口在重庆上学高考需要就读证明、监护人职业证明、居住证明等相关手续。符合外地高考的条件的,也可以在外进行高考。【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十条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在我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人员,应符合教育部有关报名条件,同时其户籍、学籍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报考人员具有我市三年户籍和三年高中学籍的(从报名当年9月30日往前推算);(二)报考人员在我市户籍或高中学籍不足三年,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1.报考人员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我市的,不受三年学籍的;2.报考人员父、母属我市区县(自治县)级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报考人员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3.市、区县(自治县)级以上审批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主要投资者,其子女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4.复员、转业军人及其子女,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5.因家庭变故,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随父、母户籍落户我市;6.在我市定居的外国侨民,持重庆市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7.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国外就读中学且为高中毕业生,回国后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8.经正式审批录取的有三年中职学籍(经市教委认定的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试点学校录取学生除外)的中职毕业生有我市户籍者可报考普通高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庆户口可以在四川参加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随迁子女可在省内就读地参加中、高考。在该方案中规定,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 ,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所以重庆户口的学生主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以和四川本地考生一样参加高考: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学生在四川有高中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条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在我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人员,应符合教育部有关报名条件,同时其户籍、学籍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报考人员具有我市三年户籍和三年高中学籍的(从报名当年9月30日往前推算);(二)报考人员在我市户籍或高中学籍不足三年,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1.报考人员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我市的,不受三年学籍的;2.报考人员父、母属我市区县(自治县)级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报考人员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3.市、区县(自治县)级以上审批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主要投资者,其子女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4.复员、转业军人及其子女,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5.因家庭变故,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随父、母户籍落户我市;6.在我市定居的外国侨民,持重庆市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7.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国外就读中学且为高中毕业生,回国后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8.经正式审批录取的有三年中职学籍(经市教委认定的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试点学校录取学生除外)的中职毕业生有我市户籍者可报考普通高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条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一、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二、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申请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报名时,学生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学生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及学生在当地就读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情况,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在规定报名日期前,持就读地初中或高中毕业证明在当地报名,由就读地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我省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与中考的要求相同)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经初审可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名单须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以及就读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3种观点: 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2012年12月31日晚,劳务输出大省四川在全国西部省份中率先公布了《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从2014年起,随迁子女可在四川省内就读地参加中、高考。记者了解到,该《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方案》中明确规定了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条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四川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四川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在备受关注的“异地高考”报考条件方面,方案中规定: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1种观点: 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条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各省都已经打破了高考的户籍,只要满足相应条件,省外考生就可以在省内考试。四川的条件非常宽松: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制定本法。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条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庆户口可以在四川参加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随迁子女可在省内就读地参加中、高考。在该方案中规定,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 ,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所以重庆户口的学生主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以和四川本地考生一样参加高考: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学生在四川有高中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一、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二、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申请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报名时,学生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学生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及学生在当地就读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情况,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在规定报名日期前,持就读地初中或高中毕业证明在当地报名,由就读地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我省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与中考的要求相同)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经初审可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名单须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以及就读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条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一、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二、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申请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报名时,学生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学生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及学生在当地就读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情况,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在规定报名日期前,持就读地初中或高中毕业证明在当地报名,由就读地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我省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与中考的要求相同)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经初审可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名单须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以及就读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3种观点: 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2012年12月31日晚,劳务输出大省四川在全国西部省份中率先公布了《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从2014年起,随迁子女可在四川省内就读地参加中、高考。记者了解到,该《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方案》中明确规定了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条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四川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四川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在备受关注的“异地高考”报考条件方面,方案中规定: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条 实施教师保障工程。到2020年8月前普通高中师生比达到国家标准,针对选课走班可能引起的结构性缺员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公开招聘、校际流动、跨学科任教、购买服务、退休返聘等办法予以补足配齐。加大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制度化,推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第二条 实施办学基础条件攻坚工程。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确保学校教室在2020年8月底前能够满足选课走班的教学需求。按办学规模合理配置常规实验室、实训室和功能教室,结合学习实际情况建设学科教室、心理咨询室、生涯指导规划中心等特色功能教室,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全面发展需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各省都已经打破了高考的户籍,只要满足相应条件,省外考生就可以在省内考试。四川的条件非常宽松: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制定本法。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第一条 实施教师保障工程。到2020年8月前普通高中师生比达到国家标准,针对选课走班可能引起的结构性缺员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公开招聘、校际流动、跨学科任教、购买服务、退休返聘等办法予以补足配齐。加大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制度化,推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第二条 实施办学基础条件攻坚工程。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确保学校教室在2020年8月底前能够满足选课走班的教学需求。按办学规模合理配置常规实验室、实训室和功能教室,结合学习实际情况建设学科教室、心理咨询室、生涯指导规划中心等特色功能教室,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全面发展需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第一条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律依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一、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二、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申请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报名时,学生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学生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及学生在当地就读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情况,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在规定报名日期前,持就读地初中或高中毕业证明在当地报名,由就读地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我省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与中考的要求相同)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经初审可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名单须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以及就读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3种观点: 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四川本地学籍异地户口高考条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2012年12月31日晚,劳务输出大省四川在全国西部省份中率先公布了《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从2014年起,随迁子女可在四川省内就读地参加中、高考。记者了解到,该《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方案》中明确规定了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条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四川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四川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在备受关注的“异地高考”报考条件方面,方案中规定: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从2020年起,分步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2.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数外,外语考两次择优计成绩。3.2020年入学新生 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4.高职院校2021年起实行春季招生5.从2015年起,本科第二批次和本科第三批次合并录取。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打破唯分数论,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适时制定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四条 和地方各级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领导下,由地方管理。高等教育由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各省都已经打破了高考的户籍,只要满足相应条件,省外考生就可以在省内考试。四川的条件非常宽松: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制定本法。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从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起,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2、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3、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时间安排在当年春季;4、取消体育特长生等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法律依据:《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实施步骤 第二步(2018 年至2021年):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初步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2021年起,高职院校入学考试调整至每年春季进行,并全面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三、主要任务(一)实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打破唯分数论,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适时制定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1.改革高校招生考试科目设置。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满分仍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必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成绩按等级赋分,其分值和等级划分、计分办法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作出具体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从2020年起,分步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2.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数外,外语考两次择优计成绩。3.2020年入学新生 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4.高职院校2021年起实行春季招生5.从2015年起,本科第二批次和本科第三批次合并录取。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打破唯分数论,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适时制定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四条 和地方各级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领导下,由地方管理。高等教育由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各省都已经打破了高考的户籍,只要满足相应条件,省外考生就可以在省内考试。四川的条件非常宽松: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制定本法。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条 实施教师保障工程。到2020年8月前普通高中师生比达到国家标准,针对选课走班可能引起的结构性缺员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公开招聘、校际流动、跨学科任教、购买服务、退休返聘等办法予以补足配齐。加大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制度化,推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第二条 实施办学基础条件攻坚工程。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确保学校教室在2020年8月底前能够满足选课走班的教学需求。按办学规模合理配置常规实验室、实训室和功能教室,结合学习实际情况建设学科教室、心理咨询室、生涯指导规划中心等特色功能教室,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全面发展需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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