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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如何处置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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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致死怎么赔偿1、交通事故致死赔偿标准如下:(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包括那些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1、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3、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有权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2种观点: 如何赔偿交通事故未处理但当事人已死亡的事故?交通事故赔偿根据不同的事故后果有不同的赔偿方式。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赔偿即可。当事人不履行行政裁定怎么办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单位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裁定已生效如何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又对裁定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不予执行仲裁裁定;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实践中,人民、人民对可抗诉的生效裁定的范围界定有所不同。最高人民在《人民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中从受理条件和不受理正反两方面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围作了界定,最高人民则以批复或会谈记要的形式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范围作了规定。如2001年最高人民《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第十四条规定,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监督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提出抗诉的,人民不予受理。当事人已坐牢欠的贷款怎么办判刑属于刑事责任,而贷款属于民事案件,对于贷款到期没有偿还的,可强制执行,对于 确无财产可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行政处罚当事人死亡的如何处理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被处罚人员死亡的,要依据具体情况处理。例如如果是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物品等处罚的,不影响执行。如果是处罚款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后,由继承人代为执行。如果是处行政拘留等处罚的,不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第一百七十九条

第3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处理赔偿1、交通事故死亡处理赔偿方式如下:(1)交通事故赔偿主要由该车的保险公司进行,个人负责其中保险公司理赔比例外的部分,由此构成对受害者的全额赔偿;(2)本案中的交通事故司机死亡,则由车主负责解决赔偿问题;(3)如该驾驶员同时也是车主死亡则由交警通知保险公司理赔外,不足部分由车主家属以车主名下的财产支付。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1、受理报案。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提起民事诉讼。

第1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处理赔偿1、交通事故死亡处理赔偿方式如下:(1)交通事故赔偿主要由该车的保险公司进行,个人负责其中保险公司理赔比例外的部分,由此构成对受害者的全额赔偿;(2)本案中的交通事故司机死亡,则由车主负责解决赔偿问题;(3)如该驾驶员同时也是车主死亡则由交警通知保险公司理赔外,不足部分由车主家属以车主名下的财产支付。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1、受理报案。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提起民事诉讼。

第2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死亡怎么赔偿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交通违章处罚规定标准是什么1、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章处罚规定标准是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2、机动车交通违章处罚规定标准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3、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4、血液中酒精含量≥0.03克、100毫升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三个月以下,交通违章记6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交通费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3】住宿费 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4】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5】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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