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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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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有错误的,根据错、漏登记宗地的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补充地籍调查,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报原批准登记发证机关审批,更改或更换土地登记卡、簿,同时书面通知原土地证书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更换或注销原土地证书手续。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批准并公告后,原土地权利证书废止。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第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由权利人申请并由村民小组代表指界并签名盖章后予以确权及登记发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后属国有土地,不应再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如果发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错误,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更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颁发的证书有错误要修改的,可以向当地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

第1种观点: 土地测量允许误差率标准是多少?土地测量允许误差率标准是多少土地测量允许误差3%以内,且项目总建筑面积允许误差累计不得超过500平方米。《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82条有关面积误差约定:误差允许的比例为3%,在3%以内超出部分,业主是要按照价格补钱给开发商。但是大于3%的话,3%以内的面积需要补交钱,超出3%的部分就算是开发商赠送,不计入房价。实测面积小于预测面积的界定也是3%,在3%以内,开发商退还少去部分的房款,如果少过3%的话业主就有权利退房,当然也可以协调赔偿。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2种观点: 对于宅基地确权错误的情况,任何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向当地乡镇或土地管理所提出处理申请。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的15天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处理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法律分析宅基地确权错误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乡镇或土地管理所提出处理申请,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处理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后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拓展延伸宅基地确权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处理宅基地确权纠纷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首先,当发现确权错误时,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其次,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应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纠纷,避免诉讼的复杂和费时。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宅基地确权纠纷时,务必注重合法合规,尊重法律程序,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结语在处理宅基地确权纠纷时,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首先,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提供证据和资料以支持主张。其次,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了解权益和法律责任。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纠纷,避免复杂的诉讼。最后,根据法律法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注重合法合规,尊重法律程序,确保权益得到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土地测量的合法误差在3%以内,且项目总建筑面积允许误差累计不得超过500平方米,大概是20cm实地距离误差。但是对于不同地图有不同的要求,部分工程要求的精密度会高些,部分工程要求相对较低。城乡建设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与房屋产权、产籍相关的房屋面积的测量,应当执行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测量技术规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三条 城乡建设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与房屋产权、产籍相关的房屋面积的测量,应当执行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测量技术规范。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工程测量技术规范。

第1种观点: 一般来说,在土地确权时,双方指界人到现场指界存在异议的,应当暂缓登记,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登记。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是土地登记的基础工作,其资料成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地籍调查的内容:1、权属调查。对宗地权属来源及其所在位置、界址、数量、用途和等级等情况调查。包括现场指界、标定宗地界址、绘制宗地草图、调查土地用途和等级、填写地籍调查表。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3、地籍勘丈。目的是勘丈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数量等基本情况。4、绘制地籍图。其中第1点权属调查中的现场指界是首要工作,如指界有差错直接影响地籍调查的准确性、土地证的权威性。现场指界如发生争议的,则地籍调查工作暂停,等争议处理完毕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农村土地确权作用和意义及对农民的好处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3.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法律依据:2013年一号文件 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土地确权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确权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第3种观点: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土地确权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土地中的指界是地籍调查中一项内容。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是土地登记的基础工作,其资料成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通俗的说就是现场确认土地四至范围。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过程中就会有这一关键步骤,但是很多农民朋友就会有这方面困惑,例如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一般来说,在土地确权时,双方指界人到现场指界存在异议的,应当暂缓登记,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登记。地籍调查的内容:1、权属调查。对宗地权属来源及其所在位置、界址、数量、用途和等级等情况调查。包括现场指界、标定宗地界址、绘制宗地草图、调查土地用途和等级、填写地籍调查表。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3、地籍勘丈。目的是勘丈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数量等基本情况。4、绘制地籍图。其中第1点权属调查中的现场指界是首要工作,如指界有差错直接影响地籍调查的准确性、土地证的权威性。现场指界如发生争议的,则地籍调查工作暂停,等争议处理完毕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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