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逃避商检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实际构成其罪的则应是非法销售使用和出口应当经过商检而未经商检的进出口商品的单位及个人,如应当进行商检申报工作的进出口商品的收货、发货单位及个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是针对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结果而言的,即行为人对这种结果应当预见但因自己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其有可能发生,但却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发生了这种严重危害结果。至于逃避商检的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即明知行为违法仍然决意为之。一、走私核材料罪应该怎么认定走私核材料罪应该通过以下四个要件进行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禁止进出口核材料的制度,对象是核材料;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核材料进出国境、边境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核材料而仍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企图使其进出国境、边境,过失不构成本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走私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核材料,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体现在:(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其对象是除武器、弹药、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固体废物以外的一切货物与物品。(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弹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并且本罪在犯罪目的上是牟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构成逃避商检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条 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自然人和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 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