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委托子女或其他人代办某些事情,委托书中最好写明具体委托的事项,不要为了省事,就写一个“全权代理”。老人并未委托代办某些事项,但一些受托代办人看到“全权办理”,可能认为自己有代理权限,进而可能实施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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