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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没放警示牌造成严重受伤,施工方该怎么赔付?

来源:刀刀网


律师分析:

道路施工未设置警示标志,致人受伤的,施工方要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必须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如人证,现场照片、医院诊断等,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方,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持收集好的相关证据链,到人民诉讼,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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