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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可以被保释吗?律师来解答!

来源:刀刀网


辩护律师可申请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取保候审,包括可能判处轻刑、无社会危险性的重刑、患病或妇女等。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辩护律师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刑事拘留保释条件及程序解析

刑事拘留保释是指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根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使其在案件审理期间可以暂时获得自由。刑事拘留保释的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备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有担保人等;案件性质、证据情况、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也会影响保释的决定。保释程序包括保释申请、保释审查、保释决定等环节。律师在刑事拘留保释中起着重要的角色,他们可以协助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保释申请,提供法律意见和辩护,以确保保释权益的实现。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辩护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形。律师在刑事拘留保释中扮演重要角色,协助嫌疑人或被告人申请保释,提供法律意见和辩护,确保保释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机关在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提请人民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说明理由。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零九条 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人民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的,可以监视居住。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四条 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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