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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婚姻法关于离婚的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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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婚姻法已经失效,关于离婚的条件规定有:,1.经过合法结婚登记、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协议离婚的,双方自愿,并达成了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3.起诉离婚的,人民判决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没写离婚协议书的,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只能去诉讼离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的必要步骤,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协议离婚,但是没有携带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不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离婚证是不能在异地办的。但若前述所称的“异地”是指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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