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可以准予离婚。重婚、家庭暴力、等恶习、分居满二年等情形都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应准予离婚。若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1、女方起诉离婚后,男方不出庭是能判双方离婚的,但女方必须向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因为是否判决离婚是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决定的。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如果夫妻感情还未破裂的,则不会判决离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中,当被告缺席庭审时,是否可以判决离婚?
在离婚案件中,当被告缺席庭审时,可以判决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案件应当经过庭审程序,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庭参加审理。然而,如果被告一方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可以在确保被告方的知情权和辩护权的前提下,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离婚判决。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原告的诉讼请求、证据材料等,以及被告缺席的原因和影响,来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因此,尽管被告缺席庭审,但仍有权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离婚判决。
结语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案件中,当被告缺席庭审时,可以判决离婚。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原告的诉讼请求、证据材料等,以及被告缺席的原因和影响,来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因此,尽管被告缺席庭审,但仍有权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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