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动物防疫工作。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动物卫生监督职能部门负责现役动物和饲养自用动物的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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