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的主旨是指出敲诈勒索的客观表现以及从轻处罚的情形。敲诈勒索罪的行为是指行为人通过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威胁的内容和方法没有,只要足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敲诈勒索罪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包括敲诈勒索数额较大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备特定情形的;敲诈勒索近亲属财物且获得谅解的;被害人存在过错的且情节轻微的。
法律分析
一、敲诈勒索罪有哪些情形?
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量。
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例如,行为人知道他人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告发是合法的,但行为人以向司法机关告发进行威肋索取财物的,也成立敲诈勒索罪。
威胁的方法没有,既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暗示的;既可以便用语言文字,也可以使用动作手势;既可以直接通告被害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通告被害人。
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目己更大的利益而处分自己的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处分财产,并不限于被害人直接交付财产,也可以是因为恐惧而默许行为人取得财产,还可以是与被害人有特别关系的第三者基于被害人的财产处分意思交付财产。行为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小的公私财物的,不以犯罪论处。
二、敲诈勒索罪从轻处罚的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下情节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一)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三)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在现实生活当中,敲诈勒索这种行为是为了非法获取他人的财产而进行的一种恐吓的行为。所以在行为表现方面,是属于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且侵害到我们国家社会秩序以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
结语
敲诈勒索罪的情形包括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威胁可以是明示或暗示,可以通过语言、动作或第三者传达。被害人处分财产可以是直接交付、默许或由第三者交付。敲诈勒索罪从轻处罚的情形包括敲诈勒索数额较大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一定情节的,以及敲诈勒索近亲属财物但获得谅解的情况。被害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可以酌情从宽处理。敲诈勒索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人身安全,应予以严厉打击。
法律依据
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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