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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拘留期间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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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但聘请的律师不能代为申请。被逮捕后,犯罪嫌疑人和其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可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时需遵守各项规定,如不得离开所居住地、及时报告变动、配合传讯等。违反规定将导致保证金没收,并可能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需满足条件。

法律分析

一、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吗

《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上述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子女)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但其聘请的律师不能代为申请取保候审。而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除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申请取保候审外,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聘请的律师也可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时要遵守哪些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是由人民、人民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居所或住所前应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工作单位和联系人方式变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其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会见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证件、驾驶证件叫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不管是哪个司法机关,如果需要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刑事拘留的话,则也是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执行,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同时刑事拘留也必须要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至于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也是可以申请的,不过是否会获得批准,则要看有没有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在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然而,聘请的律师不能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除了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外,聘请的律师也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包括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及时报告工作单位和联系人变动、在传讯时准时到场等。违反规定的,可能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并可能面临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监视居住或逮捕等处罚。取保候审期满时,应退还保证金。是否能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取决于是否满足相关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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