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符合领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形:
1、不再从事灵活就业的;
2、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的(包含已注册登记但未正常营业的,或未注销营业执照的);
3、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4、其他规定停止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形。
法律依据:《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 四、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 (十一)加大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自愿暂缓缴费。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关于切实做好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申报等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解读 2、哪些人员应到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办理退休?
参加了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养老待遇领取条件时,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的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凡是没有单位管理(即处于无业状态的),在其达到退休年龄时,不论是否处于参保状态,是否办理失业登记或档案移交等,均应到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退休。因各种原因超过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满50周岁后失业的女干部),以及在外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不满10年符合回本市办理退休的本市户籍人员,也应到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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