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
1、一般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2、不存在引起险情人的,可以由紧急避险人给予适当的补偿。
3、避险过当造成损害的,紧急避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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