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司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以下五种情况股东需要偿还债务: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出资不实的。出资不实时,由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4、股东抽逃资金。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在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5、公司注销,如果经清算公司仍有财产,由分得财产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分得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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