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应保护好第一现场,并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当事人还要协助理赔人员查验受损车辆.领取<事故车辆理托(承)修单>,凭该单到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受损车辆。结案或修车后应在一周内将单据交回保险公司.并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单据齐全无误后交由理赔人员结案,l0日至15日可领取赔款。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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