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刀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餐饮员工管理制度

餐饮员工管理制度

来源:刀刀网


餐饮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考勤记录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交到财务部,负责打考勤的人不得营私舞弊。

2. 考勤表是财务部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5―30元。

2. 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5―3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 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 未出具休假、事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⑶ 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 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 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 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 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

4. 事假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准假权限:

(1) 员工在8:00―17:0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回家等)。

(2) 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⑶ 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 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