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刀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工作交底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工作交底

来源:刀刀网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工作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监理合同,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沪建建[ ]605号和沪建建管[ ]第170号文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项目监理机构编制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现将有关工作的要求进行交底:

一、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认真执行国家、部委和地区有关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各类相关规程。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灭重大工伤事故,尽可能不发生或少发生一般事故。

1. 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2. 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持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生产保证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高危作业的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4. 应当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书面交底,督促分包对各工序进行交底。

5. 应当对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安监局核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证,坚决杜绝无证上岗。

7. 施工机械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验收,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须经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8. 应当在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9. 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0. 应当按照上海市创建文明工地的要求编制规划,争创文明工地。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