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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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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告,如果不知道支丢失而没有报告的,不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丢失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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