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不可以,这是信誉问题,对用人公司不太好,一般培养的人,又不做了对用人公司有点不太好。但其实没什么影响的,法律是赋予劳动者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提前提出离职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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