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赔偿可对方不赔应该怎么处理?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1)立案审查,人民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2)通知履行,人民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3)准备强制执行(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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