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通常包括六项内容。首先简要描述交通事故的情况以及受害者的损失;其次明确各方在赔偿中的责任;第三列出具体的赔偿项目及其数额;第四阐述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第五规定赔偿方式和期限;最后明确调解终结日期。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通常包括以下六项内容:首先,简要描述交通事故的情况以及受害者的损失;其次,明确各方在赔偿中的责任;第三,列出具体的赔偿项目及其数额;第四,阐述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第五,规定赔偿方式和期限;最后,明确调解终结日期。
结语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法律文件。其中规定了交通事故的情况及受害者的损失、各方在赔偿中的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及其数额、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赔偿方式和期限、以及调解终结日期等内容。这些内容旨在维护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权益,促进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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