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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重疾险拒赔脑干出血,是否可以寻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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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被保险人已经支付了相应的保费,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寻求仲裁。在仲裁中,被保险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脑干出血符合保险合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依法缴纳保险费,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赔偿义务。

2. 《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发生变化或者其他原因使得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解决。

3.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伤、器官功能丧失、留置异物、误诊、漏诊等后果的,应当依法赔偿。

总之,被保险人在脑干出血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寻求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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