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刀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申请破产申请书 篇14

申请破产申请书 篇14

来源:刀刀网


  申请人:X有限公司

  破产管理人

  住所地:

  负责人:

  电话:

  20X年X月X日,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以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X人民(以下简称“X”)申请进行破产清算。X于20X年X月X日裁定受理X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经X市高级人民摇号确定X市X事务所为公司破产管理人。

  20X年X月X日,X召集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申请人向全体债权人汇报了X公司破产情况。债权人会议期间,申请人与债权人并未就破产事宜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人,X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的工作、调查,现已查明:

  1、截至20X年X月X日,X公司资产总额为 4 265 351.93 元。其中固定资产经评估为: 130 0元 ;银行存款为:1,461,299.93 元;应收账款为: 2 673 162 元。上述X公司的资产中,可用于清偿到期债务的财产为1 592 1.93元。

  2、截至20__年4月11日,申请人已经确认X公司的负债总额为3,0,454.80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为: 371 353元;拖欠应缴纳的税款为: 48 000 元;已认定的到期普通债权为: 3 221 101.80元。此外,原公司职工X、高X、郑X与X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正在审理中,数额尚未确定。申请人已分别支付X公司员工医保费、四险费、公积金共计人民币114780.61元。

  截至20X年X月X日,申请人查明:X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为1 592 1.93元,确认的到期普通债权为3 221101.80元;X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X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并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况,符合《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宣告的情形,特向贵院申请宣告北京睿思华鼎国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破产。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