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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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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鼓励员工积极献计献策,改善公司管理,提高经营效益,规范改善提案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二条为保证员工合理化提案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管及各部门主管、班长组成。

第三条合理化建议管理委员会是员工合理化建议工作的领导机构。其职责是:

1.组织发动职工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专题;

2.确认合理化建议征集渠道,确保员工合理化建议能及时方便提交。确认合理化建议是否采纳并转呈相关部门及执行人;

3.对合理化建议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追踪,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4对合理化建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效果效益放疗评估。

5确定奖励标准,报委员会核准后张榜公告。

6.协调处理合理化建议征集、实施、奖励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第三章合理化建议的内容

第四条合理化建议,以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物资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加强企业管理为主要目标。内容包含经营管理的创新和应用,技术创新及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生产或工作中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效益的各种方法和手段;

第五条可列入合理化建议的主要情形:

1.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

2.各种工作流程、规程的改进;

3.新产品开发,营销、市场开拓的建议;

4.现有产品、外观与包装的改进;

4.生产工艺、设备、技术的改进;

5.原辅材料的节约,废料的回收与利用,降低成本和各种消耗;

6.品质的改进;

7.促进安全生产,预防灾害发生的创新和改善;

8.促进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增强凝聚力、增强积极进取精神的各种建议;

9.其他有利于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效益的各种建议。

第六条不列入合理化建议的主要情形:

1.本职工作内完成的公司事先要求达成的事项;

2.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

3.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

4.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

第四章提案与实施

第七条公司员工均可以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均有被采纳的机会。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应填写公司统一印发的《合理化建议提案表》,提案内容须为第五条中所列举的情形。个别员工填写有困难可请他人代填,本人签名。

第合理化建议可以单人提案,也可联名提案。联名提案时,须确主要提案人。部门也可以根据本部门需要和工作重难点,以部门的名义提报重大专题合理化建议提案,提案时要注明主要提案人。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过程或生产现场中临时提出的、须立即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可向本部门主管口头提出,实施后再由主管向公司补提案。

第十条员工合理化建议,可直接提交部门主管,生产部、配送部员工合理化建议也可直接提长。对于部分管理改善提案或员工认为须直接交给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可将《合理化建议提案表》直接投入公司建立的提案箱或直接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汇总给公司领导。

第十一条合理化建议接收人在接到提案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提案人作出反馈,特别重大的、须做大量工作评估论证提案的反馈可延长至30日内。

第十二条经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可立即实施的、无需增加实施费用或增加的实施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可立即实施。

第十三条需投入较多人力物力的较重大合理化建议,经公司每周办公例会评估采纳后,由公司交相关部门落实。相关部门应将实施安排列入周月计划,并积极创造条件,在人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公司负责对提案实施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和效益评估,并确定对提案人的奖励标准。

第十五条合理化改善提案按程序上报,被采纳并实施后,能直接计算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依据产生经济效益的总金额(节约的成本或增加的产值扣除实施费用后的净值)计奖。只在某时段或某事件、工序中产生效益的,按产生效益的金额计算;能产生长期效益的,按每月产生的效益以12个月计算。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力物力等各方面给予支持,保证合理化建议的有效实施并达到预期结果。

第十六条无法核算出具体经济效益的,被采纳实施后的改善提案,根据提案实施的效果及重要性,由公司确定奖励档次。

第十七条单独提案的,按案人可获得合理化建议提案对应的全额奖金。联名提案的,由部门主管提报经合理化建议管理委会员批准后按比例分配,联名人如不服可向公司申诉。所有被采纳实施的合理化建议提案,除了给予相应的奖金外,公司于当周内予以张榜表彰。

第十保留或不采用的合理化建议如后续得到采纳,按本规定追认奖励。第十九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奖励和表彰的,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中,作为今后员工考核、培训、晋升、任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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