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未成年人保》规定及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本人(监护人)自愿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自行加强对本人孩子的监管。本人承诺,教育和确保本人的孩子做到下列几点,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一、不玩火,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独自野外用火;到公共场所要辨别安全标识,熟知消防通道;了解居家用电常识,会正确使用液化气等厨房燃气设备。
二、不乘坐报废车、超载车辆、“摩的”和“三无”车辆,不骑车上路,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上、下车不拥挤。
三、不私自到河流、水库、池塘、水井等危险的水域边玩耍;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更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四、不结交不良团伙,不携带任何管制刀具及手机、mp3等贵重物品进入校园。
五、了解阴、雨、雾、台风等天气预报,做到早预防、早防范、早排除。
六、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携带大额零花钱,不吃零食,不购买小摊小贩的“三无”食品;不暴饮暴食。
七、熟知父母的姓名、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居家或外出不与陌生人交流不将家庭信息告诉陌生人;外出活动前要告知家长:同伴、内容、归时。
八、掌握学校作息时间和有关规定,不早到,及时接送。
九、遵守学校请假制度,有事或生病不能到校的,要书面请假或电话告知班主任;身体有特殊体质的,应及时书面告知班主任。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