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共同发展, 、 二人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由 介绍将凤翔县路家村3㎞处蔬菜大棚建设工程含(材料、人工费)共计100个大棚每个大棚总造价80000.00元(捌万元整)人民币,所有结构物与 承包,双方协商介绍费为每个大棚提取13000.00元(壹万叁仟整)人民币,共计1300000(壹佰叁拾万元整)人民币。此款在每两个大棚工程完工之前按实支付完毕。否则视为违约。 注:蔬菜大棚工程合同与本协议签订后如乙方悔约,将按愿工程合同的造价百分之五赔偿介绍人。
介绍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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