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__》、《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⑴公司生产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⑵用电安全事故;
⑶锅炉生产及违规操作造成的火灾事故;
⑷生产用机械伤害事故;
⑸化学危险品如火碱、硫酸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⑹其他安全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1.4.1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锅炉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电力电气设备故障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
1.4.2应急救援体系
本应急预案主要包括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附则等内容。
1.4.3组织协调及恢复生产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员工及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5.2坚持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的原则。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过程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尽快平息事态,恢复秩序,维护稳定。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级别和部门的职责,确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其职责,防止滥用职权和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扩大,造成负面影响。
1.5.3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级管理、分级处置。
1.5.4坚持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研究,规范防控措施和应急程序,实现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务储备,增强应急能力。保证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险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2、事故风险描述
2.1公司生产概况
我公司现有一台80吨燃煤热水锅炉,另有一台65吨燃煤热水锅炉处于在建状态。主营业务为冬季供暖,服务主要面向居民住宅小区及各企事业单位,预计总供暖面积200万平米。
2.2重大危险源
⑴锅炉及辅机运行;
⑵脱硫设备运行;
⑶脱硫药剂及化验药剂等化学危险品;
⑷生产中的高空作业安全;
⑸生产用大型机械,如装载机等;
⑹火灾事故。
3、应急组织机构
3.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作为应急处理各种安全事故的常设机构,统一领导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魏慧敏
副组长:赵安峰
组员:刘伟、高剑、李帅、袁健、刘国利、杨国成、宋营、张晶、张强、魏涛、彭涛、赵磊森、张平、刘思聪、张平
3.2组织体系框架图
3.3应急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3.3.1组织机构职责
⑴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和上级关于事故应急处理的重大部署;
⑵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⑶针对本公司的各种设备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⑷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
⑸指挥开展事故应急处理、救援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⑹负责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⑺事故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事故处理过程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⑻统一接收公司范围内的突发事故报警信息并进行分级处理。对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警情,及时进行综合分析与研究判断,统一意见。对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警情,应急及时上报应急总指挥,同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不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警情,仅作备案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报告,同时通报相关部门。
3.3.2职责细分
组长:事故现场总指挥,上传及下达;
副组长:现场人员调配,技术指导,协调外协单位;
成员:根据组长及副组长的安排进行抢修,并与外协单位积极配合,尽快解除故障。刘伟负责材料、机械、抢修所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协调和调度,李帅负责锅炉房司炉人员的调配,袁健负责水质化验及锅炉补水,高剑、刘国利、杨国成负责事故救援。
4、预警与信息报告
4.1预警
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建立实时监控预警系统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对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如锅炉炉管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对重大危险源的各种参数如排烟温度、锅炉负压、脱硫除尘器水位等进行监测,对电线电缆、锅炉排污、辅机运行、水质化验等数据信息进行定期巡检,一旦出现事故征兆,及时给出报警信号或采取自动应急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控系统,以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4.2具体措施
⑴掌握危险源的.分布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度,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⑵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⑶当危险源发生变化时,及时变更管理制度,在生产工艺、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发生变化前进行危险分析和安全评价。
⑷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3信息报告
当公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集团公司上报,以便集团公司及时向上级报告。
值班人员接到生产人员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报告,通知其他组员,并做好记录。根据组长的指示,各组员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调查情况。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具体细分如下:
5.1.1Ⅰ级响应:
⑴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⑵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⑶超出省(区、市)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⑷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⑸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5.1.2Ⅱ级响应:
⑴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⑵超出市(地、州)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⑶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
⑷省(区、市)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5.1.3Ⅲ级响应:
⑴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⑵超出县级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⑶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⑷市(地、州)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1.4Ⅳ级响应: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
5.1.5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5.2相应程序
5.3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⑴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⑵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5.4信息公开
事故发生后,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人员伤亡情况等及时向媒体和公众公布,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
5.5后期处置
5.5.1善后处理
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援,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组织专家科学评估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以及公共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制定恢复计划,做好生产恢复工作。
5.5.2调查总结
调查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及时、准确查清事故性质、原因和责任,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故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调查总结报告应及时报送集团公司。
5.6保障措施
5.6.1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我公司主要采取电话联络方式进行联系,有关联系电话如下:
5.6.2应急队伍保障
本公司所有员工都负有事故应急救援责任,事故发生时,所有人员必须积极参与公司的事故救援和处置。
公司内设立相应的专业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开展技术培训。
5.6.3装备物资保障
根据生产事故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的需要,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应急照明灯、救援车辆、电焊机、氧气、乙炔等。确定应急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检查制度,确保其在应急响应行动期间的正常使用。
5.6.4资金保障
公司设置安全事故应急专项资金,每年都按照“公司提取、安委会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6、应急预案管理
6.1应急预案培训
公司负责培训工作,要根据本预案的具体实施情况每年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采取应急救援知识辅导、自救常识演练等方式对员工进行培训,使每位员工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增强,在做好自救的同时能救助他人。培训要保持相应记录,并做好培训结果的评估和考核记录。
6.2应急预案演练
公司在每年第一季度末制定好应急演练计划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应急演练,演练结束以后对该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根据评估结果,由全体演练人员提出修改意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6.3应急预案修订
该应急预案适用期两年,每两年根据演练及实际执行情况修订一次。
6.4应急预案备案
按照国家规定,由我公司分别向泰丰集团董办及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