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十管理费)。
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利
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合同主体明确且具有相应能力:合同的双方,通常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个人作为合同的当事人时,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同订立遵循合理流程:合同的订立过程需严格遵循工程项目建设的合理流程,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与实施的可行性。合同内容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与监理委托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其定义、性质、内容以及适用场景:一、定义与性质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这是一种专业的服务合同,用于明确建设单位(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理服务关系。它详细规定了监理单位应提供的监理服务范围、内容、标准、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此类...
监理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监理合同,即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本质上属于委托合同,但因为与建设工程合同密切相关,且专业性较强,故归入建设工程合同项下。以下是对监理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详细解释:合同性质:监理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这种合...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3.本合同书所...
【答案】:A、D、E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0年2月制定的。该文本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二部分是标准条件;第三部分是专用条件。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组成。对委托人和监理人有约束力的合同除双方确定的“合同”协议以外,还包括以下文件:(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文件;(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5)其他。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特征:1.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核心内容一、词语定义与适用规则核心术语定义 工程: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业主:承担直接责任并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包括其合法继承人。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及责任的一方,包括其合法继承人。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工程现场的组织,负责具体监理工作。第三方:除业主、监理单位...
监理合同不是建设工程合同。以下是具体解释:监理合同的性质:监理合同是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替建设单位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等方面的合同。它没有实际的建设内容,主要是提供监督和管理服务。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核心内容如下:一、词语定义与适用法规关键术语定义 工程:业主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业主:委托监理业务并承担直接责任的一方。监理单位:承担监理责任的一方。第三方:除业主、监理单位外与工程相关的当事人。监理工作:包括正常监理、附加工作及额外工作。时间单位:“日”指午夜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