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刀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来源:刀刀网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总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务必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1危险作业范围:

  1、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1、2带电作业

  1、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1、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1、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1、6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

  1、7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2审批手续

  2、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务必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资产运营部(属于防火方面的交人事保卫部)审查和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2特殊状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状况允许后立即通知资产运营部并补办审批手续。

  2、3资产运营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

  2、4各单位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