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初三学生家长公开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确保您的孩子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实践、有益的寒假,现就假期如何教育孩子提出如下建议:
一、制定计划,完成学业
一个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适合孩子特点的寒假计划,不仅可以培养孩子学习生活的计划性、自觉性,引领孩子健康、有益、快乐地度过假期,还可以增强家长对孩子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所以请家长朋友们近两天一定要指导孩子制定好假期学习、生活计划,科学安排寒假的学习、锻炼、娱乐等活动。如体育锻炼、书面作业、课外阅读、家务劳动、社会实践、串门拜访等。可将计划贴在醒目的位置,引导孩子自觉实施。家长要尽到监管职责,多鼓励少批评,多指导少惩罚。
二、加强教育,防患未然
假期中教育孩子注意安全。要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破冰溺水、防火灾、防触电、防拐骗、防鞭炮炸伤、防食物中毒,同时教育孩子节日游玩时在公共场所谨防拥挤故的发生。不让孩子进网吧、游戏厅等禁入场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家长多关注孩子的去向以及交往的人。
三、孝亲感恩,文明过年
“百善孝为先” ,请您利用春节走亲访友之际,加强对孩子孝道教育,引导学生感恩父母、感恩亲友、感恩社会。教育孩子对自己的压岁钱要科学管理,合理消费。指导孩子适当参加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如打扫房间、买菜做饭、洗衣洗碗,收集春联等,让他(她)懂得体贴父母,增强适应社会的本领。
四、加强交流 成为挚友
家长要加强和孩子的交流,做孩子成长道路上可信赖的朋友,让您的孩子有一个健康的心理,学会正确处理成长道路上的困难和挫折,珍惜生命,热爱生活。
各位家长,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相信孩子在您的正确引导下,一定能合理地制订作息时间,让孩子们在您浓浓的亲情滋润下,惜福感恩度寒假,快乐平安过春节,以饱满的精神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衷心祝愿家长朋友们阖家幸福、工作顺心、万事如意!衷心祝愿可爱的学生身心健康、快乐学习,天天进步!
X年XX月XX日
春节初三学生家长公开信
码头路、涡河路、北蒙大道北段广大商户:
为提升城区文明创建和经营秩序管理水平,根据《蒙城县关于整治涡河路经营秩序的通告》精神,随着蒙城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开业、城关菜市场的建成、城关镇干鲜果批发市场和漆园大市场的改造,近期将对码头路、涡河路、北蒙大道北段临时市场的蔬菜、水果、肉类、水产、活禽等农副产品经营位置进行重新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取缔码头路、涡河路、北蒙大道北段占道经营蔬菜、水果、肉类、水产、活禽等各类农副产品交易行为。
涡河路和北蒙大道农副产品批发商必须于20xx年10月12日前迁移到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零散商户从10月12日起迁入漆园大市场;码头路农副产品经营户于年底前迁入城关菜市场或城关干鲜果批发市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否则,将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取缔,并给予100—500元罚款。
二、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为解决上述路段占道经营户的去向问题,请你们根据各自经营种类及特点,结合“城关镇干鲜果批发市场”、“涡河路农贸市场”、“城关菜市场”功能,自愿申请去向,填写去向征求表,我局根据市场功能、容量,按商户提出申请时间妥善安排。
三、请认真填写“去向征求表”,此表由经营户本人填写,并交所属管理路段分队带回。
对拒不填写“去向征求表”的商户,视为放弃安排,后果自行承担。
X年XX月XX日
春节初三学生家长公开信
各位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我们为了“控辍保学”,做了大量的工作:
1、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积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未成年人保》,从法制的高度来认识义务教育的重要性。
2、组织落实,明确责任。为确保控辍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建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管理网络,层层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发展个性。教师真正做到爱满天下,关心、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耐心辅导,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使这部分学生有信心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学校经常利用班会、学生集会、升旗仪式、橱窗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远大的理想,鼓励学生从小立志读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5、学校定期定期召开家长会,指导家长正确看待学习与就业的关系,提高家长的思想觉悟和教育水平,从而对“控辍保学”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也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自己孩子的未来着想。
我们知道,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要关心自己孩子的成长,经常和学校、老师、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孩子的情况。不要只顾眼前的利益,忽视了自己孩子的学习,要经常和自己的孩子进行沟通,不能管吃管喝就行了,认为学习的事靠学校来管理。有时孩子犯了错误,不要动不动就打骂,要了解自己孩子的想法,要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帮助他们改掉不良习惯。
现在有的家长由于思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认识不到孩子学习的重要性,早早让孩子外出打工挣钱,其实许多学生走上社会后由于知识的不足,能力有限,不得不靠苦力来维持生计。特别是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女孩流生现象更为严重,有的不到初中就被家长拉了下来,在家帮助做家务,她们的知识水平相当的差,严重地影响了下一代,甚至几代的发展。
同时,家长们应该意识到,故意指使或不闻不问让孩子辍学,导致其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行为,是违反《义务教育法》和《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所以送孩子上学,完成义务教育,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了孩子的未来,让我们学校、家长携起手来。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