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经营承包合同优秀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_____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的规定,经原甲方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出租的位于南宁市三塘镇 村的土地合计___200___亩 (土地范围:详见附图)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给乙方,主要从事 经营。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期限为50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63年12月31日止。乙方应于20xx年6月1日之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定金10万元交给甲方,,甲方则给予乙方半年的时间作为规划时间(即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该定金在乙方交付第一次租金时退还给乙方。至20xx年1月1日甲方将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价款:2500元/年.亩,每年租金合计为: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
2、租赁价款支付方式:按年交付,即每年1月10日之前,支付当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价款总额。如逾期不交付,乙方按日1%承担违约滞纳金,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与村委会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5.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租赁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5.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土地。
5.4租赁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5尊重乙方的生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可予以协助,并帮助调解本村和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及产权纠纷。
5.6甲方不得在租赁区域内取土,并不得私自对租赁区域内的土地进行再次开发。
5.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将租赁土地再次流转租赁。
5.8土地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平田整地工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9甲方不得干扰、阻挠、堵塞、侵占、挪用、偷盗、毁坏租赁的土地及其渠、路、井、电等配套设施。
5.10甲方原地块中的经济类作物果树(枣树、果树等)应及时清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活动。
5.11土地租赁后,甲方依法享受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
5.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主、副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6.2维持土地的正常用途,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进行设施建设,,不得未经许可在租赁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不动产。
6.3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经营权流转承包租金。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4土地租赁后,乙方依法享受除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外的所有国家和当地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补贴和服务。
5.5租赁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6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5.7乙方应教育工作人员与当地村民搞好团结关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做好租赁土地废弃物的处置和搞好租赁区域内环境卫生。
5.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
7.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7.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7.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电力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7.4甲方因干扰、阻挠、堵塞、侵占、挪用、偷盗租赁的土地及其渠、路、井、电等农田配套设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照实际直接损失或财产原有价值负责赔偿。
八、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出租方、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对租赁的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流转。
8.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出租的,因租赁期间乙方为便于生产耕作,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租赁土地生产的,由乙方拆除或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租赁土地生产的,同时甲方也不同意拆除,则甲方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但乙方在租赁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甲方不作补偿。
8.3租赁期满,若不继续出租土地,乙方应协助村委会按户恢复承租土地地貌,并参与处理因恢复地貌而引起的矛盾纠纷。
8.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镇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8.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法律公证后生效。
8.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8.7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备案一份,村委会存档一份。
附件:1、流转土地四至平面分布图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见证单位:南宁市三塘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
年 月 日
鱼塘经营承包合同优秀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位于__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__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____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上交时间均为每年____月____日(时间不超过前后10天)甲方 盏揭曳缴辖坏南视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方法。
4.乙方每年捕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内不到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鱼,应按总承包款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
第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鱼塘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鱼塘经营承包合同优秀
一、请求事项:
1.履行经营承包合同;
2.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经营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民事诉讼文书。
二、事实理由及证据:
1987年1月,双方经过协商同意签定一份经营承包合同,发包方为____省____公司法人代表刘经理;承包人是公司职工靳____;承包期限规定从1987年1月至1990年1月。根据合同第六条经营自主权规定:包括业务经营权,财务管理权,劳动工资奖金分配权等。自合同生效后,月月有盈利,全体从业人员在奖金方面比过去得到了实惠。
但在本年10月,发包方以商店内有四名职工检举揭发承包人有经济和违反等问题,列举了我四条罪状,作出片面的处理决定,他们撕毁合同,解除我的承包人职务。对此,我申诉到上级省主管公司,未能合理解决,特依法提起诉讼。
首先,我对发包方对我作出的所谓四项经济问题和违反罪状的实际情况作以说明,供法庭查证参考,以便作出公正的裁判。
发包方处理的第一个问题是:“我用现金在商店套换转帐支票给个体户购买原料,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2601.05元”;
这一问题的实际情况是:我们承包合同第二条承包范围中公司提供流动资金人民币叁万元。以此微薄地资金是不可能开展扭亏为盈的承包局面的,况且库存货物只有卖出后才能变成流动资金,如果减去货物价值,资金更少了。因此,我凭个人往来,从针织品个体户鲁____处借现金七万元,两个月后全部还清。我借入现金存入银行,有帐可据,但从银行再提出七万元现金还债是不可能的,因而只能用支票去还债。这有什么不对我因公借款,以支票还债,这对税收有何损害如有税务问题,为什么税务机关一直没来查处因此,发包方说我以现金套换支票,这是得了便宜还骂人的不义之说,我不能接受。
第二个问题是:“代销商品不入库、不走帐,商品售出撕毁小票,范文《经营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民事诉讼文书》。进销差款不入帐,并随意支出,违反了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影响了承包人、商店、及公司的利益。”
这个问题是带有历史性的,实际是:掌管这一代销业务的负责人是上任就负责此项工作的副经理王____。此人是前一任的副经理,我承包后原职不变。代销货进销差额保留在所谓“小金库”的事,都由王____专管,不是不入帐,也不是随意支出。这种“小金库”的收支直接和职工福利挂勾,是从我的前任到我经手一直由这个副经理王____专管。但在他检举了我之前,我问过他存多少钱他说四、五百元。当他检举我之后,又说把钱给我了。向他要帐,说烧了。从这个经过看来,这个不光彩的“小金库”不是从我做起,更不是由我专管。这是沿袭下来的弊病。王____是沿续管理的人负责,请法庭详查。
第三个问题,说我虚报考勤套取工资,绝无此事。有考勤表可查,更有考勤员薛____可证,这个问题是强加于我的陷害。
第四个问题,说我用人不当,给商店人员思想造成混乱。这个问题才是主要的关键所在。自我承包后,经济搞活了,收支有盈余,职工资金增多,以王____为首的人既羡慕又嫉妒,这才出现排挤我的苗头。就在这承包的一年中,揭发检举我的四个人有三个人因犯错误被我调换了工作。
①刘____是收款员、承包后出问题,被我撤换了,其问题我已向公司作了汇报,调为营业员;
②阎____是营业员,因出问题被我调做收款员;
③刘__是出纳员,她是发包人刘__经理的妹妹,也因事故我准备调换工作,和她谈过就是这三个人加上上届的副经理王____,共同出头,向公司检举我,引起这个中途撕毁合同的事件发生。
对此,我认为发包方和上级主管公司,没有深入调查研究,主观作出决定是不对的。
当前在城市企业改革中,许多企业建立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订立生产经营承包合同,这是经济改革的新事物。它与经济合同有颇多相似之处。因此,《民法典》应当是调整这类经济关系,解决承包合同纠纷的主要依据。为此,请求法庭依照民法典的违约规定给予公平处理,是所至盼。
此致